全系统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中心工作,强力推进“xx”工程,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是强力问责,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问责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主体责任缺失、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违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管工作规则程序的,严格问责追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二是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纪律规矩刚性约束。以廉政教育月、廉政谈话月、廉政约谈月等活动为载体,强化教育宣传,使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与行。
三是践行“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使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动辄则咎,抓早抓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为官不为”、“小鬼难搪”等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大转变。
四是持续推进“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结合局党委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局纪检委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一是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持续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扎密制度的篱笆,有效防止超权越线。要以纪律为标尺,盯紧“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要让制度发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懂规矩,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坚守纪律“红线”、不逾法律“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等不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四是要促进作风转变。要坚持“学思践悟”,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结合省、市机关作风整顿和“爱唐山、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执行力。
五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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