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忧患,坚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严峻的形势倒逼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确保管党治党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突出从严,抓住关键,坚持问题导向,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一是严在思想建党上。要着力拧紧思想建党这个“总开关”,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二是严在党纪党规上。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三是严在干部管理上。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四是严在改进作风上。作风决定作为、关系成败,必须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要突出重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是严在反腐倡廉上。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源头上治理腐败。六是严在整改巡察上。要把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整改事项,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让人民群众看到成效和变化。
要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一要做到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中心工作、经济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做到管人、做事、治党相结合,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二要抓好压力传导。要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量化工作目标,年中专题听取汇报,年末组织述职评议考核。要完善市、县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让市、县领导真正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效果。要用好述职评议制度和述责述廉等制度,通过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把“书记抓、抓书记”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强化督导考核。要通过观摩推进会、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要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考评制度,将各项党建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要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在干部考核中体现“党建导向”。
要强化问责,形成震慑。一要依纪依规问责。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就要受到追究、处理,让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对于渎职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党组织的责任,又追究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二要实行终身问责。《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那些不负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彻底打消“击鼓传花”“拍屁股走人”的念想,认真管好自己的“承包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岗一日、尽责一天。三要完善问责措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制度化、具体化,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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