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并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 (一)明确职责,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一要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要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培训积极分子,负责审核审批把关,定期检查指导和考核。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好党员发展规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具体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带头做好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带头联系发展党员“重点村”,带头支持帮助组工干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委员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程序进行全程把关,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探索发展党员工作新举措。村支书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三个负责”,即负责制定本村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抓好发展党员的宣传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此外,还应明确乡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驻村干部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要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要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一级抓一级的督查考核制度。县委每半年对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办法主要是采用“听、查、测、谈”的方式进行。听取乡镇党委汇报,查看相应的表、卡、簿等档案材料,对重点对象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并同重点对象个别谈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检查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业绩、调配、任用挂钩,并作为评判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三要建立失职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激化农村矛盾,引起群众激愤的。经查实,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已构成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理。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书,要坚决予以调整,违反党纪的要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拓宽渠道,建立民主推荐党员的工作机制。在广泛宣传党的性质和入党条件的基础上,把党员后备人选推荐权交给群众,并建立民主推荐党员的长效机制,对于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很有好处。一要从外出优秀青年中推荐党员后备人选。一方面要在外出务工地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党支部,由党员分工联系优秀青年;另一方面与务工地所在党组织联系,对已写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青年实行委托培养。如今年上半年县新桥乡、芳村镇、新昌乡等乡镇精心组织,在杭州、温州、宁波、上海等外出人员集中地开展了一次“推优”活动,共有1250名外出人员参加。活动开展后反映强烈,先后有85名外出人员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62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8人被列为发展对象。这种做法能够真正把外出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二要从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发现党员后备人选。充分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成果,把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一些素质较好,群众推荐、提名票数较高的人纳入党员后备队伍名单,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既可提高工作效率,也可增加培养发展成功率。如我县在今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经村党支部有意识地联系培养,全县有34名非党员村委会主任和65名在换届中得票较高但落选的青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这部分人具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列入党员后备队伍后,经培养教育完全可以成为党组织的新鲜血液。三要从村民代表队伍中选拔党员后备人选。换届选举后,全县共有村民代表8643名,其中非党员的有6772人,占78.4%。这支队伍数量庞大,既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又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们要从建立村民代表责任制度入手,加强对村民代表队伍的管理,对他们分任务、压担子、强考核,从中把一些具有较强议事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代表选拔到党员后备队伍中。并实行党员与村民代表共同联户议事制度,在发挥党员与村民代表联户议事作用的同时,落实好党员与村民代表“传、帮、带”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四要在日常工作中推荐党员后备人选。要全面实行“三推一定”的办法,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事先通过党员、群众、群团组织的推荐,再由支部决定的方式确定。通过“三推”,从群众中广泛推优,发掘更多的优秀分子,尤其是35周岁以下青年,有针对性地鼓励他们自愿写入党申请书,努力壮大申请入党人员队伍。同时,从所有写申请入党书人员中,“好中选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上接受党员和群众测评,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扩大民主,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一要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即在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都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重点突出“三榜”公示,即:“一榜”是拟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的必须进行公示;“二榜”是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象的表现、培养考察及支部意见等情况必须公示;“三榜”是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时,预备期间的个人表现必须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党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凡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不按正常程序公示、出现问题的,追究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二要实行接收预备党员答辩制度。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时实行答辩制,答辩采用本人自述、乡镇党委出题、党员即席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展对象要围绕入党为什么、入党后干什么等问题进行自述,随后由乡镇党委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测试之后由与会党员针对现实中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向发展对象当场提问。最后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答辩情况和本人表现进行测评,测评情况较好的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测评情况不够满意的将暂缓发展或延长考察时间,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大会决定。三要实行发展党员“四审”制度。①政审。村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知情人士座谈会和函调等多种办法,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②预审。乡镇党委在审批涉及村支书“近亲”发展新党员时,必须将其全套入党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县委组织部及时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下达,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乡镇党委重新审议,不予审批。③会审。乡镇党委要在研究发展规划、审批党员等工作中从严把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会审,共同承担责任。同时,要建立乡镇党委委员分工指导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凡村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及党员转正会议,党委委员要到会指导,凡出现程序不严等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④面审。坚持与新党员谈话制度,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行同新党员面对面的谈话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四要在部分村试行无记名票决制。主要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中,有以下五种情况者试行无记名票决制,即:党员民主意识较强,整体素质较高的;党内宗族宗派矛盾不突出的;发展对象素质一般或较差,支书极力推荐而党员意见较大的;发展对象素质较好,支书极力阻挠的;多数党员要求的。试行无记名票制是为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进一步扩大民主,使党员充分行使好选择权和监督权,解决举手表决时难以表达党员真实意愿等问题,但无记名票决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四)突出重点,建立发展党员“重点村”限期转化机制。“重点村”发展党员工作难突破始终是困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道难题”。抓“重点村”转化工作,一方面要使现有“重点村”限期转化,另一方面要使原来的非“重点村”不滑入“重点村”行列,同时还要充分保证党员的质量。一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限期转化。“重点村”由县乡主要领导主抓,进行重点指导。县一级,县委常委带头抓,建立县委常委包片联“重点村”制度,负责一个片的发展党员工作和一个老龄化“重点村”的整转工作;县其它党员领导也要每人挂钩联系一个发展党员“重点村”,进行重点整转,不整转不脱钩。乡镇一级,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无女党员的支部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61岁以上党员占1/3的村支部,明确由组织委员联系。二是要建立每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在对“重点村”“挂牌”的基础上,要建立每季一次的通报制度,以及时掌握转化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村”整改计划、申请入党人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发展对象人数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于连续三次通报工作仍无明显改进的,要对有关乡镇党委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进行组织谈话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三是建立预警制度,超前管理。要设置警戒线,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破警戒线:连续二年未有人写入党申请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无32岁以下党员的;党员近亲比例占1/4的;连续二年新发展党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制定监控措施,建档立卡,全面掌握处于警戒线范围内的所有村支部的情况,用注册销号的办法,进行动态管理。在出现警戒情况之一时,由乡镇组织委员向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反映情况,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落实。 (五)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新机制。只有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吸引力和战斗力,才能使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一要探索党员培训教育机制。党组织要注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引导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运用“党员义务劳动日”、“党员关爱活动日”、“党员责任区、联系贫困户”、“蹲点夜访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等有效载体,让党员在主题活动中长见识,受教育。要借鉴运用“学教”成功经验,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讨论,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党员,如开展“党员说给党员听”等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奋发向上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要始终坚持采取培训、轮训、观看录像、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农村党员的“双带”能力。二要积极探索农村流动党员管理的新机制。要建立“以动制动”的管理机制,避免出现流动党员管理上的“真空”, 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延伸到哪里。如通过乡镇党委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制作发放联系卡、村支部设立热线电话、支部班子成员责任挂钩、在家党员与流动党员“结对子”等多种途径,把流动党员与其党支部紧密联系在一起,不让一名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游离在党组织的视线之外。要根据流动党员的职业特点、行业分布、知识层面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函授教育、集中教育、巡回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流动党员所在的党组织必须因人因时因地制定教育计划,通过努力工作,把流动党员的作用引导好、把他们的创业环境营造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好。如可根据流动党员的特长和优势,主动包装项目,吸引有一技之长的流动党员回乡创业,从而使他们“在外不忘家乡,富了不忘乡亲,功成不忘支部”,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建设。三要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要根据党员的身份、年龄、受教育程度等情况的不同,分类提出评议标准,通过定期开展“两票”制评议党员活动,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敢于动真格处置,保证党员队伍每年有0.5%左右的出党率,以纯洁党员队伍。在党员队伍建设中,只要我们始终做到入口把关严格、出口渠道畅通、日常管理到位,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越来越好,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会越来越高,党对优秀分子的吸引力也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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