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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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国强同志就如何做好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即将开始的第三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农村和基层的执政基础,增强农村和基层组织的行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既是生动的民主实践活动,也是传播现代文明、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搞好村民换届选举,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同时,搞好村(居)委会换届,把村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委会领导班子,有利于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好他们的根本利益。
(二)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村(居)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村(居)民直接选举村(居)委会成员,是村(居)民实行自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在政治上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本身,就是宣传、落实基层民主、实践民主的过程。广大群众在民主选举中将进一步提高当家作主意识、增强依法维护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能力。各级干部在民主选举中将进一步强化尊重群众意愿、走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谋利能力。这将有力地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村(居)民委员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是引领人民群众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组织者、带领者和实践者,是农村和街道各项工作的依托和落脚点。村(居)委员会领导班子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做好农村、社区工作最根本的保证。通过换届选举,把那些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创新、工作扎实、政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社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南岗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能力,使之能够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好地领导农村和基层的三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总之,我们要从加强农村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搞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搞好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凝聚村民的向心力,增强村级组织发展经济的驾驭力,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事的服务力,增强村级组织在全体村民中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行政能力,为实现南岗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以严谨扎实的作风做好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自1998年我市撤销管理区设立村民委员会的7年来,我市已进行了两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从总体来看,效果是好的,选出了一批能够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居)委领导班子,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在以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实行村(居)委会选举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信心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二是有的党支部与村委会不协调,未能起到领导核心作用,甚至各拉一派选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一些选举环节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包括对选民资格的界定不合法,使少数有选举权的村民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个别投票站没有按规定集中到中心会场开箱,造 成局部投票选举无效;部分村办理委托投票的比例过大,为少数人操纵选票提供了可乘之机;相当部分村的投票站没有设立足够的秘密写票间,或秘密写票间不符合规定,影响了村民独立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等。四是有的地方宗族势力、房派关系干扰甚至左右村委会选举。以上这些问题背离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宗旨,直接影响了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全市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两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严谨扎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践证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宣传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响到选举的结果。各镇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宣传形式上,要针对农村和基层的特点,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墙报、宣传画、小册子、标语和会议、课堂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办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出神圣的一票,真正把最合适的人选选出来。新闻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配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让正面声音占主导,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下进行。
(二)要提前做好预案。周密有序地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村(居)委会选举成败的关键。各镇区要未雨绸缪,对“两委”班子统筹考虑,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特别是对村情复杂、班子涣散、群众反应强烈的村,更要调研清楚,做到心中有数。要提前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进程认真分析和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对村(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认问题,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当选问题,对扰乱、破坏选举或不正当竞争的查处问题,如何启动罢免程序等,都要及早准备预案和措施。要按照“统一届期”的要求,抓好试点工作,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加强对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现任村(居)委会干部的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工作,确保给现任村(居)委会干部一个公正的评价。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不搞“一刀切”,确保把优秀的干部、老百姓拥戴的干部、有工作能力的干部选进村(居)委会班子。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办事则稳,违法办事则乱。各镇区在组织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整个换届过程合法合规。一是要认真学法。特别是各镇区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好“一法两办法”,确保在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不出差错,少走弯路。二是要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村(居)民自治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选举村(居)委会的法律保障。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自觉维护“两法”的权威,不得随意解释或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三是要规范程序。最近我们从各方面了解到,一些人在村(居)委会选举前已经开始了贿选活动,这些活动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给村(居)委会选举和今后的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惕,采取得力措施加以制止和打击。这里要明确指出,凡在选举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属于贿选。各级各部门对群众举报的贿选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贿选事实成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贿选手段当选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对受贿选行为人指使,帮助其行贿、收买选票的一般村(居)民,要公开进行批评教育;对受人指使故意破坏选举会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对参与贿选活动的党员,党的纪检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主管机关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要从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入手,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村(居)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各级人大也要依法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千方百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四)要拓宽选人视野。各镇区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民主推荐产生的村(居)委会候选人进行逐一审查把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把那些作风正、懂经营、善管理、乐于奉献、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委会班子。要按规定程序,把那些经过培养考察、实践证明能够胜任村务工作的后备干部选进村级组织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效能。要更新用人观念,拓宽用人渠道,按照有关规定从大中专毕业生、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经商返乡等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切实解决村(居)干部人选缺乏的问题。要排除封建宗族因素对村(居)委会选举的消极影响,注意发现、宣传、推荐、选举小房、小姓、小村中的优秀人才,提高村(居)委会选举质量。
(五)要做好信访工作。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引起的来信来访,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涉及的有关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群众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理解国家有关政策而上访的,要耐心解释,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总之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第一线处理,并迅速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对因处理来信来访不及时或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健全党政领导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从责任上予以保证。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机构,做好部署动员,抽调得力人员深入村(居)委会指导选举工作,从组织上予以保证。要落实换届选举经费,确保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质按量完成选举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作用。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新形式。充分利用这次村(社区)党支部换届在前的优势,让新当选的村(社区)党支部尽快了解村情民意,深入扎实有效地做好换届选举前的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工作,化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为换届选举铺平道路。
(三)要加强统筹协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在推进换届选举中找到自身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民政部门作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牵头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指导选举工作,随时掌握选举进程和工作动态;尤其要注意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公安、司法部门要认真做好对选举过程中触犯法律、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其它部门也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为村(居)委会选举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事关我市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全市农村基层发展与稳定,事关南岗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美好南岗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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