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是整个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用人局面和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与导向,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好地识别人才、选准人才、用好人才提供基础保障。
建立科学机制,提高考核质量,全面识别干部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人之要,唯在识人。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任职前考察相结合。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考核干部“工作圈”与考核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相结合。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干部考核预告制、公示制。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干部考核考察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并将责任制逐步扩展到包括考察、推荐以及整个选人用人各个环节。
优化操作过程,推进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优化评议人员结构,严密组织形式。在考察组织形式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将考察的目的、内容、范围、对象、办法公之于众,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在参与评议人员的结构上,既注重听取被考察者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意见,又兼顾听取有业务联系的部门的意见,对获得的大量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去伪存真,然后做出准确、系统、客观的评价。
构建一个覆盖面较广、渠道通畅的干部信息网络。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政工(机关党委)、财务(审计)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持经常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干部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全面了解被考察者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任期审计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增强考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尤其是“一把手”的考核,要坚持实行与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年度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财务收支情况、目标责任制管理、信息化和科技工作、行风建设相结合,综合评价被考察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考察“事”来考察“人”。
不断改进考察方法。要注重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相结合,既注意了解干部的理论思维情况,又注意掌握被考察者的“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动态情况。要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注意通过民主测评中群众得票率和个别谈话来确定被考察者的群众基础,又注意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确定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
优化考核主体。要挑选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强的同志来承担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前对考核组人员进行短期强化培训,重点培训谈话技巧,把握谈话中说、听、记、想四个环节和考核材料的撰写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行考核预告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完善考核责任制和考核失误追究制,推进差额推荐考察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监督制,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坚持年度考核情况反馈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科学政绩观,正确识人选人,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
“知人”是“善任”的前提,考察是“知人”的重要途径。要做到正确地识人选人,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客观辩证的分析态度,使考察结果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要注意区分表象、实象、真相、假象,通过深入细致地考察了解,发现、判断被考察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全面客观看待干部的优点和不足,真正做到知人善任。
客观分析干部的工作实绩。要处理好干部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考察“显绩”,也考察和发现“潜绩”,对干部的实绩作出准确的鉴定评价,防止出片面的考察结论,防止干部的短期行为和投机心理。要处理好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的关系,做到不囿于一地一事,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对干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考察分析,准确把握和评价一个干部的全部实绩。要处理好个人和领导集体的关系,注意分清成绩归属,不把集体的成绩都算到个人头上,而是从其岗位职能和发挥作用两方面分析比较,得出客观、准确、全面的结论,防止一项成绩大家分、一个数字共同用,形成实绩的“大锅饭”。
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完善集中的关系。在具体的干部考察中,既要让干部群众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又要引导大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既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听取、重视少数人甚至反对者的意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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