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决定在灾后集中重建点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创建目的
充分利用灾后重建点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优势,在村旁、宅旁、路旁、河渠旁以及村中空闲地等土地资源,营造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便在绿化美化农村环境、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作出积极作用,为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建设生态文明富裕新农村作贡献。
二、创建规划
2、苗木安排。据统计,全县21个重建点共需苗木7.6万株,由县林业局统一申请调拨,苗木未能及时调出的由县林业局委托苗圃培育。各重建点视各自建设进度向县林业局申请调拨苗木。
3、树种选择。主要以降香黄檀、桃花心木、香樟、红锥、火力楠、南洋楹、灰木莲、山桂花、任豆树、华棕、卷荚相思、马占相思等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为主。
5、启动仪式。我县已结合“3.12”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在灾后重建点太平镇榕城村举行名为“灾后重建,创绿色家园,植树造林,种名贵树种”活动启动仪式,县五套班子成员参加本次活动。各乡镇也要不失时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
三、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建点的创建活动对改善灾民居住环境,树立灾后抗灾自救的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灾后集中重建点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里成立由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林业、民政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绿化办,具体负责处理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直各挂钩单位也要加强对集中重建点的指导和资金扶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职责分工。林业部门负责搞好重建点绿化规划,落实苗木供应,提供技术指导。重建点相关挂钩单位、所属乡镇、村负责配合林业部门做好规划和相关协调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地、挖穴、种植、管护工作。
3、确保创建进度。各集中重建点应在月底前完成整地、挖穴等前期准备工作,月底前完成种植任务。
4、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责任制,重建点所属乡镇、村要指定专人负责苗木管护工作,要将苗木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对种植在群众房前屋后的树木可采用户主各自认养,负责平时管护,林木所有权归其所有的措施,对种植在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的树木,可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护,也可发包给业主进行管护,确保苗木成活、成材。县政府将组织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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