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动力,以“城市建设攻坚年”、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和 中学百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形成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通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实现“元旦换新貌”目标。
二、奋斗目标
通过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紧紧围绕美化、绿化、亮化城市环境这个目标,以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为主线,确保整治效果,突出特色,全面改善我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三、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战”是今年城市建设攻坚年的最后决战,按照“统一指导,分步实施,任务到单位,责任到领导,落实到现场,考核到个人”的工作要求,“百日攻坚战”分四阶段实施,重点分阶段打好以下“三大战役”:
(一)第一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全面打响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迎接綦中百年校庆。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的各类经营性占道摊点(含烟柜);全面取缔城区不符合规划、规范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完成九龙大道的店招店牌;规范綦河两岸坝坝茶摊点;规范设置和管理城区临时停车位;全面禁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停放和行驶;清除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率达到60%;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7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实现干净、有序。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歼灭战”,实现綦城换新貌。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河东转盘等早间占道批发市场,规范设置便民市场;全面取缔县城区内临街临巷的燃煤炉灶;调整、规范城区洗车场,规范设置城区汽车美容店;清除城区背街小巷“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70%;清理整治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全面禁止脏车入城;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8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实现“美化、亮化、净化、序化”。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阶段目标:
取缔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规范设置1—3个夜间大排档;清除城乡结合部“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85%;对文化娱乐噪声污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噪音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9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8%以上;城区划定临时停车位和便民市场正常运行;开展“全民创卫日”活动,彻底清除城区卫生死角。全面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五个一样”(即: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一个样、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远看和近看一个样、周末和平时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总结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完善城市容貌环境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城市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考核奖罚机制,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顺利推进,特成立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唐竹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整治的统筹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局,具体负责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评比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府发〔 〕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等方案的通知》( 府办发〔 〕84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到城市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中。
(二)县督查室、县效能办要协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城管目标考核。
(三)县新闻传媒中心要全面做好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经验成效,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使综合整治活动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并在 电视台上要开通城管曝光平台,对县城脏、乱、差现象及违反交通规则、损坏公物、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鞭挞社会上的各种陋习。
(四)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下午6点前向县城管委办公室书面报送一周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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