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为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明确权责、相互协作,逐步实现人员、物资、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和有效配置,进一步提高我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效率和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局系统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在局系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地震、雷电、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社发处、农村处、交流处、监察室、信息所、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组成,联系人为办公室主任,备用联系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抢修抢救、服务、保障、技术、安全等专业组进行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以及组织物资、人员、资金的落实。
2、根据市政府预报、通报,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研究本系统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向群众传达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保证上通下达,作好预防工作。
3、确保通信畅通,依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布24小时通信电话。
白天电话:8888888(早8:00-晚6:00)
夜间电话:666666(晚6:00-次日早8:00)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负责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坏,组织抢修单位和居民区电、水、气、通信等,安置受灾职工吃、住,确保机关和系统职工家属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5、组织后期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报告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总结工作。
三、专业组组成与职责
局系统成立5个专业组开展应急预案实施工作,每个专业组除组成人员外,另设后备组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组性质,明确具体参与人员。
1、抢修抢救组,由办公室水电、气暖专业工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机关处室人员共10人组成,职责为抢救国家财产,消防灭火,抢修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造成的断电、停水、停气,搭建临时防护设施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
2、服务组,由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10人的服务队伍,主要任务在发生灾情时疏导群众撤离,组织救助老弱病残人员和有困难家庭群众,负责对灾情有伤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总负责: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3、保障组,由局机关办公室、计财处和机关物业服()务中心组织10人的后勤保障队伍,负责救灾物资供应,保证每年在行政预算中留有1万元储备金,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量,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保证工作车辆使用;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技术组,由社发处、交流处、农村处、信息所组织10人的技术保障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疾病预防、防治科学知识的教育工作及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后的设备软硬件恢复工作。总负责: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计划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5、安全组,由监察室及机关处室组织10人的安全保卫队伍,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负责机关大院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总负责: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 应急行动方案
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或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我局应分级响应实施行动预案,由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有步骤地开展各专业组的工作,同时,积极服从市上对人员、设备、物资的统一调配。
一、紧急避难场所的确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局系统的紧急避难场所为机关大院篮球场和机关食堂前的空地。
二、对预警事件的处置
1、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等级,根据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出差人员、外出车辆的召回。
2、组织局系统职工学习有关知识,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技术组开展通讯、信息网络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保障组开展经费、物资准备工作,其他三个专业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值班工作。
三、对外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已造成影响的,由各专业组依据职责,开展应急预案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尚未对局系统造成影响,但可能带来影响的,则根据事件的性质,由相应的专业组开展检查、预防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没有影响的,则对应开展各项教育工作,避免局系统可能出现类似事件。
四、对局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处置
1、重大交通、房屋安全事故
由抢修抢救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2、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故
由技术组负责与市通讯、信息网络供应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设备的自检和软硬件的恢复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通讯、信息网络的恢复情况。
3、公共卫生事件
由技术组负责对与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情况,需要隔离的,则在局物业中心设立隔离室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保障组迅速采购隔离人员后勤用品,服务组负责隔离人员的看护、协助家属解决家庭困难。
4、突发安全事件
安全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第四章 后期处置
一、组织后期处理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等级,造成损失大小由局办公室、计财处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市科技信息所、x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交流中心等单位财务人员对其单位损坏财产进行评估、造册,如实向市政府汇报。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条财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二、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保证委员会,负责机关财产和家属院安全保证工作。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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