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把全市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及其所属部门实施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年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一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督查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委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 督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督查职能,切实当好参谋助手。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抓好上级党委和市委对阶段性工作、专项性工作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的督查。要抓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紧抓不放,直到解决为止。对上级党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和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的落实,立即进行专项查办,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当前,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文物旅游发展、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平安曲阜建设、先进性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任务目标。
三、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以决策落实的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要根据领导意图,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将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科室,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掌握督办动态,跟踪办理落实的进展情况,务使决策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要认真迅速地做好督办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重要督办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查办。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在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后立即组织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一些因情况复杂、需要协调而一时不能办结的督办件,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原由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的办理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签发后报送,反馈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交办部门要对督办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查办不力、情况不清、结论不准的反馈件,退回重办重报;对逾期未报、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要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主体意识,把督查工作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亲自抓,对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亲自督查、亲自解决。各级各部门要设立相应的督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督查工作。
要不断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督查报告、督查通报、督查反馈、督查奖惩等制度,积极探索将党委、政府督查工作和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党风、政风监督,新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逐步使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要重视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督查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抓好督查工作队伍建设。严把督查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督查工作的同志选拔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调研分析、组织协调、文字综合以及解决实际问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
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要创造条件,让督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党委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经常给督查部门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进行具体指导。要为督查工作人员提供阅读文件和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和保护其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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