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灵活多样性,确保学有成效。
(一)培训对象:
主要包括科、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后备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法律、法规;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知识;
5.结合我校改革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三)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相结合;校外培训与校内结合;集中培训与相关二级机构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
按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培训、学习要求。但每人都必须做到: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处级干部要求:每人三年任期内培训、学习5——6周;自学完10本以上推荐书目;写学习心得体会,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相关党政管理工作论文三篇(每年一篇)交党校;每年向本单位汇报一次培训或自学情况。
3.其他人员的培训、学习要求:对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进行上岗前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各1次;各类人员应按质按量完成每一次培训学习任务;对培训学习状况应主动地向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汇报。
(五)培训、学习管理、考核:
1.上述所有人员的培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由组织部具体规划、安排,由党校负责具体实施或委托二级单位党组织或与二级单位联合实施。
2.凡脱产学习一周以上者,由校党校发给培训证。在每年的述职总结、考核中要述学、评学、考学。对培训、学习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要求培训而无故未能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者当年不得评优。培训、学习情况作为个人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3.组织部将建立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建立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档案。
4.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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