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和目标
凡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
党员教育培训的总目标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保持先进性。通过教育培训,使我校广大共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廉洁奉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我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培养必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2. 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将学习党的基本路线与党的基本知识与工作、思想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积极、认真、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3、时事政治。要求党员关心国内外大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波的考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党内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和原则
1. 党校培训。党校每三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对全校党员进行一次轮训。
2. 定期上党课。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上两次党课,并纳入党支部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3. 日常教育。基层党组织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主要是学习党的理论和党内文件,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将培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组织好集中学习和培训,又要引导党员进行自学和自我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促进学习和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四、党员教育培训的管理和考核
1.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教育培训收到实效。
2. 参加党校轮训的党员由党校填写《党员轮训登记表》,进行考勤、考核和学习情况登记,并归入专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的党课和教育培训,由基层党组织考勤、考核和登记。
3. 在党员教育培训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各级党组织要总结经验,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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