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学办公室财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财产、物资的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财产、物资管理由校办公室总负责,由总务人员具体负责管理。
二、总务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管理要科学化,做到分类清楚、账物对号,大型仪器设备要 建立健全档案。
三、加强仓库物品的质量管理,注意防尘、防潮、防热、防锈。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保持 完好状态。
四、教职工因工作需要领取日常办公用品,需填好领物清单,由保管员发货,不得自行动手 ,以防止差错。
五、学校物资设备的采购、入库应建立完善的采购与入库登记管理制度。采购员和保管员职 责应分清明确。
六、财产采购完毕,应及时登记(做好材料明细帐)入库。保管员对学校常用消耗性物品, 每学期结出库存量上报主管领导,以及时补充采购,保证教学办公所需物资。
七、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财产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篇二:中学办公室财产管理规定
为营造舒适、整洁、安静、规范的办公环境,加强办公室财产管理,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内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学校统一配置,并按学校要求将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各种物品均为学校财产,每位教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产。
二、办公室内配备的电脑(包括u盘、音箱、鼠标垫)、空调、办公桌椅(包括抽屉上两个钥匙)、橱子、衣服架、暖壶、簸箕、电源插座、空调遥控器、网线等固定财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办公室使用,各办公室之间不得随意调动,私自挪用;以后更换办公室或是调离平山中学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未移交的,或丢失的,要按规定赔偿。
三、办公室除学校统一配备物品外,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对于违犯规定的限期改正;对现金及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四、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学生留用,严禁学生私自使用办公室设备。如有违反,因此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经校务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理。
五、教育教学所用各种物品、教学仪器等坚持谁借谁还,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只借不还;未经主管校长许可,不得将学校物品私自外借;私自外借的,由学校给予相应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外借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
六、下班后,所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未及时关闭电脑,一次扣发5元,并给予通报处理;未及时关闭空调,一次扣发20元,并给予通报处理;未及时关灯,一次扣发5元,并给予通报处理;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窗、锁门,每个成员都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意外事故的责任和义务。
七、办公室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日常性损坏,由总务处进行修理或调换;人为造成公共财产(物)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八、处室、年级主任是本处室、年级办公室财产的直接负责人。期初,处室、年级主任要配合学校总务处对办公室财产进行清查、核对,并按所列财产验收签字;期末,总务处对各办公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检查、验收和登记。处室、年级主任要指定各办公室负责人,由该负责人负责办公室财产管理。
九、其它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十、该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总务处。
河北平山中
篇三:中学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给教师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管理好学校的财产,特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师办公室配发的财产由本办公室教师使用,保护管理。
二、办公室配发的桌凳使用、保护、管理分配到人。
三、办公室配发的桌凳未经年级办公室主管、管理人员耿老师允许不得随便移动或外借他人。
四、新配发的桌凳由教师本人妥善管理,如有损坏自行赔偿。教师因工作需要调配办公室,本人必须向年级办公室和管理人员耿老师说明情况,并将本人办公桌椅移至指定办公室。
五、办公室拿钥匙的老师锁门时必须关好门窗、灯,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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