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其中,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选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见附件一)。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即原湖滨宾馆,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三)。
考生抵达湖滨楼大堂后将有指示牌提示具体报到房间和路线。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把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含经调剂进入面试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xx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八)一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九,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xx年xx月xx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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