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山市的基本情况
昆山是江苏徐州下属的一个县级市,东邻上海、本依苏州,市域面积921平方公里(其中市区8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0万(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5万),外来人口60万(其中市区外来人口10万),辖区10个镇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山过去是一个农业县,工业基础差、底子薄,改革开放以来,他们重视发挥优势,积极强抓机遇,加速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推动了两次大的经济转型。现在昆山已经从一个农业县变为沪宁经济走廊中开放度较高的新兴工商城市,形成了以开放型经济为主导,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个文明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这几年,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去年全市完成gdp614.34亿元,人均相当于6290美元、财政收入41.52亿元,进出口总额84.74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农业人均可支配收入6262元。>
二、执法局的体制、职能和工作模式
(一)体制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全国县级市第一家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行政机构,于20xx年10月18日成立。是昆山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城市行政执法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部门。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管理科、法制科5个职能科室共19人(为公务员编制)。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绿化所、路灯所、河道所、市政养护所等单位,执法队员180人(事业单位编制)。下属10乡镇各有一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隶属各乡镇,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授权下行使乡镇驻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共有执法人员300多人,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二)主要职能
(1)行政执法职能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批复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职能有: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