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副县长回顾总结了我县的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三点意见。一、环保工作的主要成绩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环保局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以实施“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为载体,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队伍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预定目标。
(一)“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有序推进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把实施“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在全市集中考核中获三等奖,为环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污染减排工作实现既定目标
我县污染减排任务为:完成1个污染减排项目,即:县淀粉酒精厂污染治理项目,属工程减排项目,在不计增量的前提下化学需氧量净削减150吨。经努力,工程减排项目已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厅委托市环保局的验收。市环保局下达我县的减排项目和减排任务已按规定完成。
(三)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环保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市级文明县城和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的开展,认真开展县城“两控区”创建工作,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县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编制完成了《县县城环境质量报告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为县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按时开工建设。三是完成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通过了上级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四是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年检、环境统计、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持久性有机物更新调查、环保产业现状调查等专项工作。五是主要河流(恩乐河)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湾河水库、大寺箐)水质达标率100%。
(四)围绕发展,强化服务,审批效率不断提升
把环保审批服务作为“保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注重时效,规范审批,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一年来,共办理完成2个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批准2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1个建设项目试生产;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99个,其中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97个。受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的项目8个。转报属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4个。
全面推行阳光审批,对县级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实行网上公开制度,共发布重要事项公示4期8条,重点工作通报18期(包括99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99项服务承诺事项办理情况、16个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0个环境纠纷处理情况、其他事项2项、2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严格环境执法,环境监管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现场监察。一年来,先后对辖区内1户国控企业、1户省控企业、7户市控县控企业、其它15户非重点企业和个人开展了340余次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辖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建项目、现有的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排放各类污染物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调查处理了2户不按规定审批项目和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严厉调查处理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行为。全县共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0件,处理率100%。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三是对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30.12万元,超额完成30万元目标任务,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县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企业共有3户,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9个,在用密封放射源4枚,射线装置使用14台。通过检查,各相关企业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无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已有3户企业和3家乡(镇)卫生院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已对其余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8家医院进行了督促检查并作出要求。五是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没有发现存在不利于保护区管理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及设置排污口现象。六是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在汛期来临前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普洱恒益矿
环境保护局局长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业有限责任公司“10?23”事故处理,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还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六)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先后应急处置了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23”污染事故、景东县境内“12?4”油罐车翻车汽油泄漏事故。在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23”污染事故处置中,按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一是立即组织调查小组深入到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工作;二是及时下发了《关于责令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生产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工作;三是根据联合调查组的统一安排和职能分工,进一步开展好调查取证工作;四是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发了两个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察管理。在两起污染事故处置中,没有发生因应急响应不当引发不良后果。
(七)环保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一是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部分学校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科技发明比赛活动”;组织完成2所省级绿色学校(一中、四中)、1所市级绿色学校(二中)申报工作。二是与县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联合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三是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中,全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了3条环保公益宣传布标,分别在四机关门口和环保局大楼悬挂户外宣传,发放宣传挂图200份(4张/份),分发到乡镇和部分行政村进行张贴宣传。发放《环境知识宣传手册》1000册、《保护七彩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宣传册800册、《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400册。
(八)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效推进污染减排及环保能力建设
切实开展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支持。,县环保局共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70万元和价值达20余万元的环境监察设备。其中: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酒精废醪液采用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工程项目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县润丰养猪厂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20万元;县松香厂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县水泥厂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另外,县淀粉酒精厂污染治理项目获县级财政支持20万元;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酒精废醪液采用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工程项目获县级财政支持12万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及环境监察设备的配置,使企业的污染治理和防治基础进一步打牢,全县环保服务能力、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在的工作中,全县环保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环保局,向全县广大环保工作者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县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环保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工作经费不足。一是由于目前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监管要求提高,要求监管的频次不断增加,且点多面广,费用不断增加;二是由于我县企业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设备老化,污染事故频发,处理频次增加,费用不断增加;三是由于国家要求加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力度,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每年县内办理和参加省、市办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增多,费用不断增加;四是由于目前人们对环境要求提高,各种污染举报、污染纠纷增加,并且由城镇向农村扩展,调查处理费用增加;五是由于各种工作的增加,车辆费用(燃油费和维修费等)也在不断增加;六是由于监察、监测设备的不足。每年对企业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举报和纠纷监测均只能依靠市环境监测站来帮助完成,增加了经费支出,等等。
(二)我县环境监测无设备、无人员。虽然我县已成立了环境监测机构,但由于无设备、无人员,监测工作只能依靠市环境监测站来完成,这样既增加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时还延误了处理事故时间,这在日常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污染事故处理、污染纠纷处理和污染举报的处理上显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县监测环节的空白,给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带来极大的制约,导致环保部门开展工作也和公众一样,气味靠鼻子嗅,污水、粉尘靠眼睛看、靠手摸,噪声靠耳朵听,无法拿出科学依据进行判断和处理。现在是依法行政的时代,处理环境事故和纠纷都需要科学依据,需要证据、依据时无法及时取得。由于没有科学准确的依据,环保部门就无法下结论、无法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三)缺乏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目前,我县环保局(含县环境监察大队)20名工作人员中,只有1名是全日制环境保护专业学校毕业的,其余均为非全日制环境保护专业学校毕业,这给开展环境保护的服务和管理带来了巨大困难,虽然县环保局采取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到上级跟班学习以及加强内部学习,但还是难以跟上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四)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投入不足,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由于我县的大部份企业效益低,所以在环保设施的投入上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五)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虽然各级各部门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广大干部和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我县原始的生态环境较好,人们还没有感受到破坏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所以,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人为地破坏环境和不按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部分企业领导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偷排、漏排时有发生,出现污染事故不积极上报,违法违规生产依然存在。
(六)缺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防护装备、物资储备。由于应急防护装备和物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污染事故处置造成很大的被动和不便,甚至贻误最佳的处理时机,无法保证环境安全。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只能凭勇气进行处理,这样给执法人员的生命构成了威胁,并且处理难度大。
(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艰巨
全县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消耗、高排放现象较普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性改变,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清洁生产水平低。而且部分企业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资金不落实,基础工作不到位的现象。
(八)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推进“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工作不平衡
“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是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立足我县优势,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但是,部分单位、部分部门及乡(镇)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实施“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三年来,发展不平衡,差距明显。
(九)环境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企业环保意识差,没有把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当作自己的责任,措施不力,隐患较多。特别是和平乡境内去年xx月xx日发生的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因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三同时”的要求报批试生产,擅自开工,以致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下游水体污染,而且瞒报迟报,造成应急处置被动,引起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我县和普洱市的环保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十)环保工作难度和风险加大
今年是建设项目“监管年”,重点对“未批先建、不批就建、擅自改扩建”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省级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州市将实施“区域限批”。今年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市环保工作会议都明确指出:对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不管什么原因引发,将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并问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上述矛盾和问题,既有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的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环境保护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全县环保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力求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举措,作风上有新转变,努力探索环保工作为全市科学发展服务的新路子。在今年的环保工作中,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思想建设。始终坚持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放在首位,勇于用新的信念、新的理念、新的观念指导环保工作;善于用新的思想、新的思路、新的思维破解环保难题;敢于改革开放,创新举措,谋求环保新突破,促进全县环保改革大推进、工作大落实、事业大发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以优秀的专业素质、规范的职业道德、顽强的工作作风,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三)加强作风建设。实践表明,越是克难攻坚的时候,越要把改进作风摆上突出位置。完成今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关键是狠抓落实。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干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认真落实为民服务五项制度,环保部门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基层把握民情,通达民意,化解民怨,解决民困,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业务建设。抓住国家“三大体系”建设的契机,继续推进我县环保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厅、市局支持,推进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环境监察、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能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状况等政务内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落实法制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以及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持续推进环保部门自身建设。
三、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年全县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县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对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环境管理为“调结构、转方式、快发展、上水平”服务的思想,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以污染防治为主攻方向,以污染减排为根本途径,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认真落实“环境法制、环境治理、环境阳光、生态保护、绿色创建、绿色传播、节能减排”等七大行动中的各项要求。二是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0.002万吨。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与相比化学需氧量削减10.43%,二氧化硫削减9.28%。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年内争取全县至少完成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县城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加快工程减排。必须把工程减排作为完成“十一五”任务的突破口,加快进度,按照向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抓好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完成酒精废醪液采用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项目,确保/榨季投入使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在内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监督减排。推行和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监察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排污和污染治理设施建成而不运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凡是列入重点减排项目的,都要做好档案管理、运营管理、监督性监测工作。所有重点污染源都要按规定完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联网与调试。对污染减排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减排绩效监督、监测、监管预警机制,综合运用执法、信息公开、经济奖惩等手段,确保减排经得起核查。认真落实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环保考核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和问责制。
(二)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境管理是环保部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途径,环境影响评价又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我们既要在讲大局、保增长、促发展中做好服务,又要在掌好权、用好权中履行职责,切实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首先,严格禁止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没有污染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坚持以新代老,关小建大,总量控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于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限制审批。其次,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投资方向,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或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加快审批,提高效率;对民生工程、医疗卫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的投资项目在评估、审批、验收环节优先安排,推动项目及早实施,发挥效益。第三,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制,加快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监察工作,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慎审批、严监管、重验收”,完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或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试生产为名长期生产对环境造成威胁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第四,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继续推进县城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创建,开展专项整治,努力提升县城城区环境质量。
(三)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做好农村环保工作对于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农村改革、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项目申报。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争取全县至少完成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重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推进农村重点村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加大环境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力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限期治理项目、淘汰关闭企业,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的企业进行环保后督察,抓落实、见成效。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环境违法案件,做到既有调查,又有处理,同时进行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二是组织实施好环境“监管年”活动,加大建设项目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未批先建、不批就建、擅自改扩建”等突出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环境安全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参与环保执法的积极性,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落实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演练,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在突发环境破坏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到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
(五)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强化重点污染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日常环境执法监督和污染减排提供依据,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数据支持。按照国家环保部全国监测管理一盘棋、监测队伍一条龙、监测技术天地一体化“三个一”的构想,努力做到“三个说得清”,即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六)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抓环境宣传教育,开展“环境宣传年”活动。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污染减排等重点、热点和焦点,全力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表扬和宣传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查处和曝光“两高一资”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建而不用的问题。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环境友好企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全县至少创建1所绿色学校、1家绿色社区。要结合特点,充分利用“地球日”、“水日”、“生物多样性日”和“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加强广大公众的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度,让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认真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
至,我县已按上级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国家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我们将按国家、省、市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科学编制好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认真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评估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正确认识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特征,把握历史、客观、自然、科学发展规律,顺应时势、通于时变、行循时律,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深化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科学确定县“十二五”环保规划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和重大项目、改革措施框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正确处理基本思路与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规划目标与项目支撑之间的关系,对规划目标、指标、任务、措施等进行认真、严谨、科学的可达性分析。突出区域特色,丰富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九)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当前,国家正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低,对环境保护投入不足,无论是生态保护还是污染防治都必须依靠上级项目和资金扶持来带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从的5亿,的10亿增加到的40亿,省环保厅也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以奖促治”项目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国家、省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投入也会越来越多,我们将认真研究国债资金和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积极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带动我县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同志们,今年环保工作目标已定,任务艰巨。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改革创新,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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