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为积极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有效的贯彻落实好地区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根据《信访条例》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打造健康有序的信访秩序。
一、创新《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制度
将《信访条例》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建立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信访条例》宣传机制
。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讲清楚,将政府部门接待信访人的程序讲清楚,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正常上访。在宣传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群众依法按照条例合理有序上访的意识。
二、创新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科学处理办理公务和接待信访之间的矛盾,将县领导每周接待日由原来的每周五调整到每周二。坚持“访前接办、访中联办、访后督办”三个关键和“方便信访人”、“谁主管、谁接访”的原则,由信访部门把好“第一关口”,负责日常接待,将问题疏理分类后向相关领导或部门呈报。每周二由县领导接待,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在问题疏理过程中,凡是信访部门能处理的,及时交办、转办;凡是疑难重大的,由主要领导接访;其他较为复杂的,由分管领导接访。
三、创新责任追究机制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不按时限参与集中办公、及时落实处理意见,或处理问题措施不力,推诿、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越级到自治区、北京上访的,将由县领导对所属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查摆问题,统一思想,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创新部门联办机制
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集中对信访案件进行“会诊”,然后由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最后形成处理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使信访人能够明明白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减少不正当诉求,保障了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有效了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截止今天上半年底,县信访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21件,比上年同期减少6件,下降率为6.1%,个体来访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件,下降率3.6%,集体来访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件,下降率8.3%。召开听证会3次,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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