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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 更新 2022-07-27  |   人气 351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及20xx年我市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重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抓巩固、防回潮、促落实,努力使我区市容市貌、大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目的,准确认清和把握当前城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为贵阳市、云岩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题强化城市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提高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三、工作目标20xx年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总体要求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针对我区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强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生活质量,通过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提高市民公德意识、文明意识、革除陋习等社会治理,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和谐、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最终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计划地开展,成立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兼)副组长: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xxx(区城管局局长)(兼)成员:xxx(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办主任)xxx(区林业绿化局局长)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工商分局局长)xx(区商务局局长)xx(区环保局局长)xx(区建设局局长)xx(区国土分局局长)xx(区民政局局长)xx(区市政所所长)xx(区环卫站站长)xx(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镇镇长)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整个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参与工作。

六、行动时间、范围、步骤

(一)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

(二)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是市容市貌管理(占道经营)、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楼群院落环境整治,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夜市等)、建筑工地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公厕管理、户外广告及“野广告”整治、供水设施整治。

(三)步骤总的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查找问题。(xx月xx日-xx月xx日)广泛发动,宣传动员。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完善工作资料。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整治。

(xx月xx日-xx月xx日)按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积极组织,系统整改。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

(xx月xx日以后)通过上阶段的集中系统整治,查漏补缺,再次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措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七、主要工作及责任落实

(一)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符合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车站及广场、集贸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社区和单位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

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坑洼积水;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不影响环境;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特种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转运和处理记录规范齐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阳台屋顶整洁”、“城市道路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往窗外乱扔乱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1、全面开展未达标区域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改造。由各办事处(镇)负责组织按照标准调查本辖区及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容器设置情况。

区环卫站负责调查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垃圾容器的设置情况报区城管局,在市城管局配发的垃圾容器到位后,按标准统一设置。。

2、全面开展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客车站及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开展对责任辖区内主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楼群院落、33座集贸市场周边、贵阳客车站及大十字、东山、星力百货、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

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3、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整治。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对现有生产垃圾、粪便运输的车辆的密闭化、管理标准化情况进行整治和检查,确保按照环卫作业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及粪便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善垃圾及粪便收集、转运相关资料。

4、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按照市城管局统一安排我区第一季度各办事处(镇)确定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试运行期间只作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共计19个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全面铺开。

5、开展对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清理整治。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公安牵头,农水、城管配合按照《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好养犬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饲养鸟(鸽)类管理。

同时组织对辖区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鸟类在路面、绿地、院落的宠物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规劝并督促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落实管理机制。

6、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责成业主单位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清洗、粉刷、修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

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

6、组织开展对乱扔、乱吐、乱倒、乱排、乱挂的专项处罚行动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要组织执法队员、工作人员根据《贵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对主、次干道、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处罚。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保洁,实现“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的目标。

1、全面清除积存垃圾。由各相关办事处(镇)负责,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营坡周边、东山出路口、旭东路、中坝路、改茶路、三马片区集中开展垃圾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清运暴露、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面貌总体良好。

2、完善市政环卫设施。由区城管局、办事处(镇)、区市政所、区环卫站负责,对辖区责任范围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进行集中维护、整治,确保道路硬化平整、排水畅通、通行正常。

新建、设置的垃圾间、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排水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在确保创卫达标的基础上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作好建设工作。

3、强化市容秩序管控。由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秩序管控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取缔、规范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开展门头广告、野广告专项整治,强力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改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现象。

4、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非法营运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非法营运“黑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三)积极完善数字化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81号)和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区级监督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要求,“云岩区须在20xx年4月前完成区级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场地建设及设备调试”。现在该指挥中心场地已落实,网格与部件的确认已完成,指挥中心12319工作人员招聘已完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四)城区小广告乱贴乱画专项整治以整治制贩假证、随意张贴、涂写和散发违法小广告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查制贩假证行为。

1、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覆盖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整治。

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保洁,落实长效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

2、加强小广告电话号码管控。各办事处(镇)对小广告中公示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并将汇总分类情况报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集中移交公安、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处置。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根据市城管局提供的违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

3、严厉打击制贩假证行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根据摸底掌握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和信息,对违法小广告窝点和人员实施严厉打击,力争从源头上根治违法小广告,对散发传播违法小广告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

(五)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做到“待建工地管理规范,设置1.8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场地内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制度,无偷倒乱倒现象;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达到有关考核要求,并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运输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由区建设局负责,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配合,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实体围墙、冲洗平台以及场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2、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1)由区城管、市交警一大队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做到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实行机械密闭改装、撒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2)区环卫站组建环卫应急队伍,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及时安排力量完成清扫工作,并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3、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控。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监控力度,及时处理市民投诉,重点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六)城区强化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具体负责,沿街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为第一责任人,“门前三包”签定率必须达到100%。做到“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整洁有序”,城区所有街道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明显改善,门前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营造全社会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2、各街道办事处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对辖区各责任主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三包责任落到实处;区城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知晓率到达100%,。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

(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作业)专项整治按照“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各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占道经营(作业)、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分类、分时段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区,严格摊区秩序和卫生管理,全面取缔城区主次干道“无证照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其他无证摊贩乱设摊点、马路市场、店外延伸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占用人行道、经营性煤火炉灶”等。

1、全面开展取缔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规定拟定《云岩区

二、三级干道占道摊点设置方案》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照整治标准,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全面取缔城区迎宾大道、重点区域、绿化广场以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马路市场、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规范

二、三级占道经营,强力推进贯城河旧手机市场建设,将延安路、公园北路、富水路等旧手机经营户引入市场经营。同时启动陕西路、红边门、盐务街饮食夜市的规范整治。

2、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辖区交通秩序、停车秩序、行人秩序,严查乱冲、乱行、乱停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取缔和规范严重影响辖区交通秩序,重点是东山、旭东路、大营坡、中坝路、延安巷、山林路等。

2、切实规范早、中、晚饮食摊区的管理。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制定早、中、晚饮食摊点,摊区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批准,并切实加强经批准设置的饮食摊区的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炉具、统一招牌、统一时间、统一面积,强化饮食摊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门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保持摊区及周边清洁卫生。

给、排水设施完善,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并严禁使用煤火炉灶。早、中餐车及夜市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入场,其中,早餐车收市时间为上午9:30前,中餐车设置时间为中午12:00--13:00,夜市设置时间为19:00后至凌晨。

严禁超时经营,提前和超时经营的,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

3、加强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与管理。由区城管局制定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审批,根据批准的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设置方案,按照市政设施的管理要求,对临时停车场地面进行硬化,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划线,指派专人负责,实施规范化管理。

对临时停车场以外其它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由区城管局配合交警一大队依法进行严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市交警一大队

(八)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及其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监控体系和快速拆除反应机制”和《云岩区违法建筑管理、控制、拆除责任的规定》,坚决拆除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各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重点工程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1、整治内容

(1)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居民区内通道擅自搭建、设置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2)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占压地下管线等建设的违法建筑;

(3)三马片区、两环两路、水东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等建设范围的违法建筑;

(4)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2、集中拆除

(1)自行拆除。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负责做好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拆除方案,向在楼顶平台违法搭建的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积极动员产权单位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产权单位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督促自拆工作;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

(2)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区城管局制定拆除方案,组织公安、维稳等有关职能部门,强力开展集中统一拆除行动。

重点对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居民区内、城市重点工程周边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20xx年至少拆除10万平方。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相关单位

(九)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标准,按照现有公厕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环卫、旅游、林业绿化、交通、相关办事处(镇)等公厕权属管理单位,开展对城区范围内管理公厕的集中整治行动,在“公共厕所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区环卫站负责的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要求,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确保公厕设置等级符合标准,设施、设备完好,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公共厕所整洁卫生。

1、全面开展公厕设施改造、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局、区环卫站根据公共厕所整治要求,开展环卫公厕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我区环卫站管理的公厕共计189座,已升级改造66座,尚有123座未升级改造,建议对未达标的公厕进行升级改造。

对已经升级改造的66个公厕要做好维修维护,全面整治公厕内、外部环境,确保公厕等级达标,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

2、由区旅游局负责公园景点公厕,区林业绿化局负责绿化广场公厕,各办事处(镇)负责对单位自管公厕(含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厕所)其它公厕权属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对公厕进行全面督促整治,区环卫站作好业务指导,确保各类公厕设施完好、卫生达标。

3、切实规范公共厕所的管理。在加强公共厕所硬件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的同时,各公厕权属管理单位按要求对所管公厕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设立公共厕所卫生监督电话,完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环卫站、区旅游局、区林业绿化局、市客运总公司、相关办事处(镇)

(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和“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集中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无污损、破旧、缺失现象;道路下水道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区河道管养维护进一步巩固提高”。

1、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专项维护整治保洁工作

(1)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次干道、人行道进行眨眼板翻修整治,对车行道、背街小巷路面垃圾池的维修维护,确保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道路缘石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出现破损、缺失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2)对区市政所管理的登高路等25条小街小巷进行翻修整治,按先易后难顺序进行整治。2月底启动50万元以下的整治工作,50万元以上的整治工作完善建设相关招投标工作为尽快开展。

同时200座化粪池的整治工作要全面展开。

(3)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城区各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管养和保洁,确保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破旧、缺失的进行清洗、修复、更换;

(4)加强城区掘(占)道施工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材料、机具应当摆放整齐,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全面开展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工作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我区盐务大沟等10条排水大沟进行专项整治维护,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垃圾及时拦截清涝,不得流入城区主河道,各街巷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道路下水道、排污管道,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工作由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负责,加强市西河和贯城河等沿河绿线保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沿河两岸绿地、乔、灌木等被无践踏、攀折现象,沿河各类绿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良好,无损毁。责任单位:区市政所、相关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

(十一)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市区统筹、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全面铺开,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18条主干道由市城管局负责),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存在的“脏、乱、差、杂、残”等突出问题,使我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设置规范,达到“科学、规范、美观、亮丽”的要求。

1、开展城区其它道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由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18条主干道云岩范围内(中华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宝山路、浣沙路、文昌路、富水路、贵开路)以外的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严格按照《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和《贵阳市门头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逐一督促产权单位、沿街店面自行拆除或整改,不自行拆除或整改不到位的,组织依法集中拆除。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十二)城区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管理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建立健全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预防疾病和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2、由区卫生局、区城管局牵头,办事处(镇)负责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工作:

(1)二次供水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备运转正常,有饮水消毒设备;

(2)所用设备及管件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接触水的设施表面光滑平整,不影响水质;

(4)所供水质感观性状良好,不含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5)水箱(池)内外有爬梯,有通气管和罩,容积不超过用户48小时用水量,不得渗漏,开口处须高出水箱(池)面5cm,开口位置与大小必须满足内部清洗消毒工作需要,并加盖上锁;

(6)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饮用水管道、大小便槽斗直接连接,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与下水管连通,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和污染物。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和消毒,制定设施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

(7)清洗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水箱(池)的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有清洗、消毒记录,清洗消毒后须经疾控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按照二次供水水质必测项目和增测项目开展卫生检测,水质检测记录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8)强化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3、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整治,确保饮水安全。由各办事处(镇)负责对二次供水本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

(1)对已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然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生局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

(2)对尚未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需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卫生部门根据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责令其产权单位限期改正直至符合要求。

(3)已经停止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监局、各办事处(镇)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

(十三)建立云岩区城管局“创卫”快速反应机制针对“创卫”工作城管工作信息不灵、主动性不强、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改变常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政所、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组建快速队伍24小时值班,通过12319数字化简易平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各办事处(镇)

(十四)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全面抓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镇)执法中队要整合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城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思想。

加强执法队伍的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效果。建立城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六定责任制”、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违纪和不作为查处制度等措施,完善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建设,完善案件查处督查机制、案件查处归档管理,认真履行城市综合执法十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任务,使全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走上新轨道、迈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

(十五)加大宣传报道和与媒体沟通工作由区城管局统筹系统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系统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亮点等及时报送区城管局。同时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大“创卫”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创卫”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八、检查督促按照检查督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一)日常检查工作以暗查方式进行,分别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区委、区政府督察科、区监察局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的记录、取证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月考核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实施办事处与办事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交叉检查。

(三)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对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市政府“三令制度”。

九、工作方法

(一)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创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每月有工作计划,每周有工作安排,突出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月计划、周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的方式报送区城管局,工作完成情况两日一报。

十、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遵照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振奋精神,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做到守土有责,齐抓共管。

(三)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本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难点及长效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必须坚持弹性工作制,确保下班时间内城管工作不留空档。

(五)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路段,现场办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制定奖惩措施,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严肃查处脱岗、上岗不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

(七)转变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委会不得随意同意或批准占道摊点,杜绝乱收费的行为。

(八)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发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不准推诿,转嫁矛盾。

(九)营造执法环境,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为确保执法力度到位,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的反管、抗管现象,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地执法环境,充分发挥城管、公安联动机制作用,坚决打击阻挠、妨碍依法行政的各种违法行为,为行政执法作好坚强后盾。

附: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目标责任分解表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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