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产业化是新时期发展农业的唯一途径。但资金来源不足,成为当前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作用,实现政银企“无缝对接”,共同破解资金融通瓶颈,推动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建议中央或省级出台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单位对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如,可考虑硬性规定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60%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建立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评估体系,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可借鉴发放农民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的方式,在资金、税收等方面对企业给予直接支持。地方政府可出台对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信贷投入的考核激励办法,由人民银行与地方农业部门联合负责每年的考核工作。对于达标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2.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进一步扩大林权、仓单、应收账款、水面等抵押担保信贷方式,探索以股权、商标品牌、特约经销商经营权、专利权等有效物权作担保抵押的信贷方式。对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可改变授权授信方式,推广农村信用社随到随借“一证通”和农业银行“惠农卡”信贷模式。对行业协会和产业协会,可借鉴“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的新型信用模式,鼓励协会会员组成联保体,出资建立联保基金,解决贷款担保和风险问题。
3.完善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以财政贴息资金作为主要来源,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储备基金,由人民银行与地方财政、农业部门对涉农贷款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减免营业税及附加税,对农业贷款占比较高的涉农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营业税税率,对乡镇以下(含乡镇)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一定期限的“零税收”政策。同时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范围,试行“小额保险+小额贷款”业务模式,发挥保险和信贷的联动作用,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建议以市一级为单位推进县级担保公司资产重组,增强担保实力,并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分担担保公司风险,增强担保公司信用,扩大担保公司资金放大倍数,降低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4.做大做强企业。政府应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布局的规划和引导,制定统
一、规范的龙头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根据地域特色,培育和扶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品牌,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应当增加科技投入,不断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生产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知名品牌,同时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融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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