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反腐败战略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逐步建立了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但是,由于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些主客观因素依然存在。
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它不仅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构成严重干扰和破坏,同时也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六大审时度势,在总结以往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强调要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按照十六大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侦查、指控职务犯罪的专门职责。检察机关在长期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过程中,对犯罪分子思想演变、堕落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有比较深入的感受;对打击和惩治职务犯罪,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运用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够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和各方面业务建设,仅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力量不能完成这项重任。因此,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可能滋生犯罪的环节和因素,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检察机关监督指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与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在职务犯罪多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部门预防、社会预防,建立多条防线,形成教育、管理、打击联动的工作格局,增强防范和控制职务犯罪的能力,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基础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告诫全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这是基于对党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深刻变化所作科学分析得出的正确结论,是指引我们在新形势下关口前移、标本兼治、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应该看到,在改革开放,引进西方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的同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难免乘隙而入,侵蚀我们的队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也很容易滋生金钱至上、惟利是图思想,诱发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发生。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把防范腐朽思想的侵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不断取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成果。
第一,要加强教育。要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宣传、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修改后的《党章》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二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号召全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这充分表明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的极端重要性。事实说明,一些干部搞腐败,就是忘掉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要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三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近年来,中纪委、监察部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定,国家也颁布了许多法律,关键是要深入学习,加强宣传,贯彻执行。通过宣传党纪条规和法规,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四是加强典型教育。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廉洁奉公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剖析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近几年我市查处的一些大要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很好的反面教材,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第二,要加强管理。腐败分子“中箭落马”完全是罪有应得。但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对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滞后,存在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也值得反思。“严是爱,松是害”,加强管理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一个领导干部受到惩处,祸及的不仅是自己和家庭,更重要的是给所在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靠完善的制度和过硬的措施,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牵住不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有效落实责任制的载体。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协同单位要各司其责,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考察,把廉政建设考察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督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通过贯彻落实责任制,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少出问题和不出问题,防止职务犯罪。只有管理到位了,才能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有效地行使权力,努力规范从政行为,才能增强整个组织的功能。?
第三,要加强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被滥用,也容易产生腐败,这就需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按照十六大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反腐败关口前移。通过改革创新,逐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得到约束;对干部不仅要管八小时以内,也要管八小时以外。要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位升迁、家庭中婚丧嫁娶等重要时期,要提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和完善巡视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综合运用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逐步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的机制,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领导干部在接受外界的教育、管理、监督的同时,必须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觉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若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就必须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要求自己,保证手中的权力不“异化”、不“变味”,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实践三个代表的带头人,就必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做自觉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锋。领导干部自己首先要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一个干部蜕化变质,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也就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第一次伸手,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一直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实际上,在大批的失足者当中,也有不少人过去有过辉煌的历史,也曾为人民做出过一定的贡献。现在,经济发达了,物质条件改善了,特别是地位变了、职位高了,但没有抵制住诱惑,堕入了贪欲横流的漩涡。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引以为戒,率先垂范,本着对党对人民对自己对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格。要牢牢记住“大浪淘沙,警钟长鸣,不忘宗旨,永葆本色”这十六个字,并以此审视自己、鞭策自己、提高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以身试法者,其结果都是身败名裂,遗恨终生。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导干部就越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把握住自己,防止职务犯罪,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以自己的健康成长促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
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而又关系全局的任务。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单位要经常向党委汇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总体格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专门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及时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实现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的有机结合,专门工作同群众路线的紧密结合,更好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风景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今天正式成立了,它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风景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取得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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