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讲话稿:明确《守则》要求 坚持从严任职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和“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对人事任免有了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从行动上落实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在干部人事任免上得到进一步贯彻。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这是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干部选拔唯有把握住这些关键少数,强调“任用讨论决定关”的作用,才能为干部选拔任用开出一剂不正之风的良方、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这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选拔的干部必须是符合人民群众心愿的好干部,必须经过党和人民同意认可,必须使任用人选经过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避免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的事件发生。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形成一个震慑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人民心中的好干部,防止一言堂、任人唯亲、抱团腐败的现象发生。所以,将“两个不得”纳入到《守则》中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这就从程序上保证了干部任免的严肃性。 守好“进门”的程序指令。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制定好进门的规矩尤其重要,否则就会导致良莠不分、泥沙俱进。《守则》明确提出 “三个不上会”的要求,这个规则程序,为哪些人、怎么进提供了一个基本遵循,按程序指令办事,才能保证过程健康有序运转,不能降格以求,也不能变通应付,更不能当作聋子的耳朵摆在一边。程序的严明才能保证人选的正确性,唯有严把程序关,才能使每一个选人环节不出错,既符合法定程序,又符合群众要求。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党员干部的提拔,是关乎民生福祉、国家昌盛的大事。选出的干部,若是“有病”,必然会损害人民的利益、国家肌体的健康,更别说“中国梦”“小康梦”的实现。所以,选拔国家人才,必须防止“带病提拔”。有没有干部带“病”进入,关键在于“把门”是否严格。“凡提四必”便严格把握了这个“入口关。”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就被刷下来,将可能危害人民幸福、国家发展的“蛀虫”扼杀在摇篮里。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将讲纪律挺在前面,坚定的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提拔上来的干部要严厉打击,对把关不严的关键少数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警醒一片,用维护《守则》最坚决的态度,堵严堵实“带病提拔”之门。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就会变成蒙灰的“典藏”,甚至是废弃的纸张。所以,要将《守则》要求作为铁的纪律护航人事工作,营造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时刻亮出纪律之剑,让藐视亵渎制度之人尝到“冲动的惩罚” ;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建设出万众一心干事创业、聚力改革的积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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