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中央首次提出的新的发展观,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源。今天县委中心组组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活动,对于提高广大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在实际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见。下面,我就如何在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谈几点认识。
一、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评价发展成功与否的标准,在作出决策、实施政策、推进工作中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发展,就是要突出“发展”二字,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狠抓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注重“平衡”,着眼于“协调”,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着眼于长远,坚持“在发展中优化,在优化中发展”,在发展经济社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
二、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增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科学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从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的经验,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科学的发展观创新了发展的观念,丰富了发展的内涵,拓展了发展的思路,提出了发展的新要求。因此从自治县实际出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对于解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县立足县情,在对全县经济发展现状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目标。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不仅仅是以gdp和人均纯收入达标为标准的,因此在新的发展时期,能不能使自治县政治更加稳定、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民族更加团结、社会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关键取决于能不能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能不能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挑战,及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紧实施农牧民增收致富项目,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围绕提前八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们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还面临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艰巨任务,面临着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牧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进程的艰巨任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小,经济运行质量还不高,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农牧业缺乏产业化龙头带动,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缓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还不够健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要解决这些问题和克服存在的困难,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县情,着眼于长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加强自治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改革步伐。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加快农牧村经济发展,实现农牧民增收的迫切需要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近年来,我县坚持牧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围绕牧农民增收,加强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牧农业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引导牧农民发展二、三产业,牧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实现了牧农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我县牧农业经济发展中还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乡与牧业乡发展差距较大,牧农业总量较小,难以产生规模效益,牧农民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等、靠、要”思想还依然存在,依靠科技致富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的一号文件,对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了安排部署,因此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更是一项艰巨的实践任务。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肩负着重要使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人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
科学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是贯彻和把握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重大举措。任何发展都是以经济的发展为物质基础。“千道理万道理,发展是硬道理”。作为人大机关,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把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围绕县委关于加快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从人大职能出发,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保证县委决策的贯彻实施。要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努力找准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优势,为振兴我县经济服务。要按照全县总体发展思路制订常委会工作计划,自觉投身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中,通过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地法制环境。
(二)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人大各项职能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地方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项职权。人大立法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县,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就必须在立法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公的立法理念,制定出能够充分体现最广大群众利益,反映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的法律法规,既要为保障经济发展立法,也要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立法。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重点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发展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长远,深入调研,认真审议,科学做出决议、决定。人事任免工作中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任免程序,加强经济监督,使广大干部树立起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权力观,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自觉性。
(三)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必须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经常性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关注民生,如实反映群众的困难、原望和要求。要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时时想着群众,处处为了群众。在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人事任免职权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大责任,搞调研、作决定、提建议,要坚持把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重要依据,努力使人大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
(四)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求真的课题,也是一个实践的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身就是求真务实。在人大工作中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求我们要实事求是,扎实工作,干实事、求实效。立法工作要立足县情,发扬民主;监督工作突出重点,敢于监督;调查研究要脚踏实地,了解实情;建言献策要切中要害,有理有据;提意见建议要突出建设性、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要说实话、谋实招、办实事。把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体现到加快发展上,把加快发展的立足点放到真抓实干上,在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