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口综合调控管理体制及工作职责的设想
为了加强本区人口综合调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合理调控本区人口的总量和结构,提高人口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本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21号文件和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会议的精神,现对我区人口综合调控管理体制及工作职责提出以下设想:
一、关于本区人口综合调控的管理体制
根据上下对应的原则,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二合一”,成立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人口办挂靠区计委,职能上要体现“权威性、综合性、操作性”,以及“规模小、部门全、职能实”的要求,其性质为综合协调的工作机构,不取代现有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现有各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能不变、执法主体不变、与上级部门的对口关系不变。
各镇、街道、园区相应建立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各镇、街道、园区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整合本地区内的劳动保障、治安、人口计生、卫生、房屋租赁、社区保安等协管力量,组建一支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由各镇、街道、园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接受公安、劳动保障、房屋土地、工商行政、人口计生、卫生等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人员配置由各镇、街道、园区辖区内外来人口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
二、关于人口综合调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人口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政策、统一协调和统一推进。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有关人口综合调控的政策和规章,落实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2、确定本区人口发展的战略、方针、目标和任务;
3、审定本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审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促进合理分布等人口综合调控的重大政策;
5、推进本区计划生育、人才引进、外来人口管理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决定对本区人口方面重大群体性矛盾的处理意见等。
区人口办要加强对本区人口综合调控的指导、协调和督办,为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市人口办有关人口综合调控的政策和规章,落实市人口办的决定事项;
2、提出区领导小组审议的议题,落实区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3、组织编制本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平衡常住人口的年度控制总量和结构指标,并监管执行情况;
4、对本区综合性的人口问题进行协商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领导小组审议;
5、组织开展本区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供区领导小组决策;
6、沟通信息,汇总情况,向市、区领导提供有关人口工作动态信息和专题材料;
7、完成市人口办及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镇、街道、园区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落实辖区内人口综合调控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区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完成区人口办交办的任务,
2、组织编制辖区内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平衡常住人口的年度控制总量和结构指标,并监管执行情况;
3、组织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区治安、房屋租赁、务工经商、综合保险、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统计信息管理,以及有关证件管理等工作。
4、沟通信息,汇总情况,向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供有关人口工作动态信息和专题材料。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立并完善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加强人口管理综合协调、综合研究和政策的综合配套。要整合各种管理资源,统筹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社区为主、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的新格局。要抓紧对人口有关的重大问题,如松江新城人口的合理规模、人口导入以及农村人口的集中等的综合研究、超前研究,要坚持“适度、有序、规范”、“控制人口、广纳人才”等原则。人口战略规划要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谋划、同步实施;人口管理政策和社会经济政策要统筹考虑、综合配套。
2、按照“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建立属地化的外来人口长效管理机制。以“一支队伍、一张证、一个房”为重要抓手,提高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水平。以社区为基础,加强外来人口的属地化管理。把外来人口管理作为当前人口管理的重点,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外来人口管理体制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管理手段由多证管理向单证管理转变,管理方式由条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建立属地化的外来人口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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