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各项工作任务都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今天召开全站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这次大会,是经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批准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的领导亲临会场,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说明上级领导对我站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视。在此,我代表全站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站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省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部署下步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实施举措和工作要求,组织和动员全站上下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强化纪律,顾全大局,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今年8月初,我站根据三部委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组织专班,拟定了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各项配套措施。方案基本成形后,站先组织科主任对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酝酿,之后又组织全站职工学习讨论,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初步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我站将方案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审批。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对我站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市卫生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市人事局、卫生局领导多次来站就有关问题作了调研,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10月11日,市卫生局转发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站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意见,原则同意此方案。要求我们严格按照批转的方案的内容组织实施,在积极稳妥地抓好改革的同时,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在改革中要注意发现问题,从维护稳定的高度,妥善安置落聘人员,并决定将我站作为全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以摸索经验,全面推广。
当前,我站整体迁建工程的业务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五层框架,二期综合楼及住宅楼工程也即将全面开工建设,工期紧、投入大、要求高;卫生部将在下月初对采供血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上岗考试,全站职工备考复习比较紧张;同时,整体业务工作也进入了一年中的旺季,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将人事制度改革与迁建工程、业务发展同步推进,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迁建,确保在明年12月份左右完成迁建工程并整体搬迁完毕,是改革中需要把握的重点。
我站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我市血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和推行聘用制,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和使命感,提高岗位技能和适应能力,为实现全国一流市级中心血站目标而奋斗。
我站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站上下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竞争、有激励、有活力的运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站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施展才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岗位、重实绩、重贡献,绩效优先、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我站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下面,我就如何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更新观念,增强人事制度改革的紧迫感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改革使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这是举世瞩目、众人皆知的。大家对改革已不再陌生,不再惧怕,但对于及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调整的改革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异议、担忧甚至片面的观念。我站近几年来,在人员聘用和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为单位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站绝大多数同志的认可。但是,由于上级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我们在政策上不好把握,改革还不够深入。对于这次在人事、分配及考核管理制度上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改革,从职工大会讨论的情况看,有的同志担心会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不利于血站的发展;有的同志不反对改革,但也不主动参与改革,存在消极观望的心态;还有的人对方案中有利于自己部分的就赞成,不利于自己的就反对;甚至有极少数人认为改革是领导别出心裁,跟职工过不去,是利用改革整人等等。这样一些观念和心态的根源还是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清,对血站的发展缺乏历责任感。所以,观念更新是积极顺应改革、适应血站发展的思想基础。我认为,更新观念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全局观念。近年来,为防止输血传播疾病的蔓延,国家对采供血机构的建设非常重视,去年从国债资金中拨出12.5亿元专款,用于加强血站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车辆配备。今年,卫生部又将对全国采供血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上岗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以确保人员素质达到相应的要求。可见,采供血是一项对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站是在由于历史的原因,职工人数较多,人员素质离市级中心血站的配置要求相差甚远。我站共有职工人,已退休 人,内退 人,目前在职的 人中,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仅 人,占 %;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专业学历的 人,占 %,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无相应专业学历的 人,占 %;既无专业技术职称又无专业学历的 人,占 %。根据卫生部《血站基本标准》,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专业学历的人员应占到在职职工总数的75%以上,人员职数按市内供血量计算,我站只能配置 人。所以,人员素质偏低、职数过多是当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加上财政拨款较少,近三年拨款每年仅 万元,今后也不可能增加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深化改革,一旦武汉调剂血液量逐渐减少,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制约血站的发展。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站情观和全局观。
二是发展观念。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血站人员职数过多、素质偏低、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必须依靠血站自身的发展。血站自 年建站以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全站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从一无所有发展到现在总资产 余万元的规模,特别是收编为 以后,我们一直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如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技术人员的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对科室实行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等,每年都出台新的举措,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血站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的同志会问,血站发展比较顺利,为什么现在还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呢?必须明确的是,这次改革不是否定血站的发展,更不是要阻碍血站的发展,恰恰相反,这一次的深化改革是根据上级政策的要求,为了从根本上革除影响血站发展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促进血站更加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大量实践证明,早改革、早主动,谁改革、谁受益。只有大胆创新,主动从机制上改革才会有成效。
三是竞争观念。改革开放确定的市场经济体制,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可以创造生机,竞争可以充满活力,竞争必然有利益调整,竞争也会优胜劣汰。大量实践证明,缺乏进取精神、靠吃“大锅饭”的“特保儿”,最终必遭淘汰,而依靠知识、能力、勤奋、敬业在竞争中的优胜者才会有顽强的生命力。竞争观念的培养,在于观念的创新和机制的创新。我们只有勇敢地改革创新,失去的将是旧体制的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新机制的活力。
二、突出重点,确保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二)以按岗定酬为重点,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责任、风险、技术含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成本费高低等因素,经科学测算,制定出内部岗位工资分配系数,作为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分配依据。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职工按国家工资制度所确认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入职工档案,受聘用职工的实际收入为原档案工资的60%加上岗位绩效工资。职工实际收入可高于档案工资,也可以低于档案工资。对国家有关政策性工资调整,均按规定计入职工档案,作为今后计发离退休费和人员调动时的依据。绩效工资是指受聘人员根据贡献、效益发放的工资,其总额为全站受聘人员现行档案工资的40%及血站在创收中剔除发展基金后可用于分配部分的总和。在绩效工资的分配中,体现三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全站受聘人员的总绩效工资与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不突破年收入的6%;二是科室绩效工资与科室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相结合,站根据科室岗位系数之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绩效工资总额发放到科室,对科室在考核中扣分的,按规定扣发绩效工资;三是个人绩效工资与其工作表现相结合,职工绩效工资由科主任参照岗位系数及其实际工作表现发放。
(三)以加强聘后考核为重点,实行人员聘用的动态管理。为了正确评价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站制定了《聘后考核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标准》、《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在考核标准上,从领导到职工,一视同仁地明确了各自职责范围和考核等级评定标准,将严格对照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实行评分制,每个职工全年总分为100分,对照岗位职责要求,违反不同条款,按相应标准扣分,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规定发给年终奖金,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其中工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聘任技师的资格,连续三年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成绩突出的,可以低职高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求限期改进工作,视改进情况决定是否具备续聘原岗位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第一年予以批评,不发年终奖金,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原岗位续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表现不好的,予以辞退,连续三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四)以妥善分流安置落聘人员为重点,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之间的关系。妥善安置在竞争上岗中的落聘人员,是保证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根据《湖北省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及未聘人员安置指导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站在初步方案中拟定了几种分流安置办法,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审查,对有些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条款作了修改,批准后的分流安置办法如下:
一是脱产学习。对男年满35周岁以下、女年满30周岁以下且无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单位可分流安排到有关院校脱产学习至三年。在学习期间,第一年待聘期内单位发70%的基本工资,待聘期满每月发300元生活费。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单位报销40%的学费。学习期满,可凭相应学历或专业证书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无岗者按待聘期满的落聘人员处理。学习期间的工作年度考核以是否获得新的文凭和专业证书为依据,已获证书者评定为“合格”,未获证书者评定为“不合格”。
二是离岗退养。未聘人员中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达到正式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合同制工人除外),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三是安排临时性工作。对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45周岁、无专业学历的落聘人员,单位安排临时性工作。待遇根据安排的工作岗位确定,发放标准不超过同类人员工资的50%。在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是调出。未聘人员申请调离,单位可给予不少于三个月,不多于一年的时间联系调动工作,期间暂按待岗人员对待,在正式办理调离手续后,单位按实际补齐所扣基本工资。一年后仍未调离者,按待岗期满的未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是待岗。单位给未聘人员一年的待岗期(离岗退养、安排临时性工作、辞职者除外),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保留原岗位待遇,由单位按在岗同类人员实发基本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待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不参加本单位晋职、升级。待岗人员中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限其三个月内辞职或调离,否则按规定予以辞退。
七是一次性安置。本次未聘或分流人员愿与单位解除用人关系自谋职业的,实行一次性安置,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安置费。固定制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包括待岗期工资、养老保险补发金和安置补偿费。其中养老保险金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金缴纳标准及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补,安置补偿费不高于上年度市事业单位职工人均工资的三倍,按工龄及测算标准计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包括待岗期工资、本人政策性月工资乘以本人工龄(上限12)、失业保险金或相当于此额度的补偿费。
所有未聘及分流人员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脱产学习或待岗、调出期满仍未聘用,单位按时限规定发给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发放时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仍未就业或调出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单位给予辞退费。
三、实施步骤
近段时间,全站上下在保证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以改革工作为重点,每次大会都要准时到会,严肃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不得交头接耳,保证良好的会场秩序。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周密部署各项活动,作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在改革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站职工在积极参加改革的同时,也要搞好备考复习,完成好业务工作任务。
四、加强领导,强化改革工作的责任感
为了切实抓好这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各种配套方案和措施的制定等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党代会、职代会、站长办公会,并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与改革相配套的竞岗评委、聘后考核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等组织机构。通过民主管理,保证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增强全站职工对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站重视人人参与的改革局面,使改革工作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我相信,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站同志们的支持、配合和理解下,只要我们按照省、市关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高举血站改革与发展的大旗,坚定信心,更新观念,知难而进,开拓进取,全面扎实地推进改革,就一定能够确保我站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促进血站事业的长期、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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