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的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步伐,建设美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是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积极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的检查监督力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了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和“平安”建设。三是高度关注民生,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五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工作呈现出一片勃勃生机,有突破、有亮点、有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辛劳与智慧。市委对全市人大工作是满意的,对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任务。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对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有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不断深化认识,增强坚定性和自觉性,着眼全局,创新理念,落实举措,激发热情,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一)做好人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的意志和主张体现了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致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党的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发展得越好,人大工作开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地位。可以说,我市人大工作做得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是衡量市委和各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二)做好人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我市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已经为并且还将继续为建设美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
(三)做好人大工作,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抓住机遇,抢占发展先机,实现率先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我市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市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社会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从而为推进科学发展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不竭的前进动力。
二、进一步形成合力,支持人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各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上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发挥作用的“三个进一步”要求。吴邦国委员长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职权;要完善工作方式,在加强立法的同时注重强化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同志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责,要从五千万人民的利益出发,在解决民生问题中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形成合力,支持人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大工作摆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继续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中的作用;要善于通过人大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把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统一起来,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维护人大权威;要主动、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应注意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要在方针、原则上多研究、多指示,把党的决策和人大的决定有机结合起来;要主动指导、帮助本级人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符合我市和本县区实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制度,使之可操作性更强,决策更民主科学;要支持本级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人大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支持本级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要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切实尊重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的民主权利,尊重和维护人大、人大常委会选举和表决的结果,由人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二)“一府两院”要积极配合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府两院”要主动配合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应由人大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依法提请人大讨论决定,人大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本行政区域内一切国家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要主动向本级人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支持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认真落实人大的意见建议,高度负责地办理好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
(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系,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委决策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党委、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使人大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工作放到我市工作大局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紧紧抓住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大局;要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为党委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并适时参与和指导全市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直接支持,使人大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使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
要坚持依法履职,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尽职尽责,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把提高履职能力放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重点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要继续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依法开展跟踪监督、专题调研、询问、质询等,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要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深入开展人大常委会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开展行动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履职和服务大局的本领。
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突破已有思维定式,破除已有经验的束缚,在党委领导下,健全和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使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三、贯彻落实好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
党委、人大常委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做到了党委重视、人大尽职、政府支持、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得到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贯彻落实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共同推进市委、市人大有关文件精神、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一)人大机关建设问题。有关文件明确要求,要科学设置、统一规范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和名称,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原则上设“一室四工委”。要建立健全县区人大信访工作机构。目前,我市还有4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未完成机构设置工作;7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未设立专门信访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群策群力,配合人大努力推动有关工作加快落实到位。
(二)电子表决系统问题。人大常委会安装电子表决系统,不仅仅是改善人大工作条件的问题,更是关系我市民主进程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要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在年上半年前完成所有县区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安装工作。
(四)县、乡(镇)人大工作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县、乡(镇)人大作用,是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和“三农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人大工作,提高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努力改善县、乡(镇)人大办公条件,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宝贵机遇,也面临着重大挑战。做好人大工作,对于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建设美好具有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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