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妇女整体素质和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有待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因此,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自然包括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两性的平等和谐发展,儿童的健康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努力消除人与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公平均衡发展。
2.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我市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本身包含着妇女儿童的发展,没有占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市的全面小康。另一方面,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不仅是我市增强“三力”,加快实现率先崛起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3.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提升国民素质、实现人才强市的重要途径。妇女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重要社会责任,同时又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和终身教师。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来社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未来。因此,妇女的整体素质如何,儿童能否健康成长,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更关系到湖州的长远发展。
总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各级、各部门必须从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切实把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我市“十一五”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抓好妇女儿童工作,就是抓科学发展观落实,就是抓和谐社会建设,就是抓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当前,我市正处在增强“三力”,加快实现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新阶段。“十一五”妇女儿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这一主题,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保障合法权益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着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综合素质。在激励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同时,促进妇女自身发展进步;在注重培养儿童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造就一代又一代的现代化事业接班人。二是坚持男女平等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要以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为重点,切实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力和机会,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关注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共同发展。
根据我市实际,“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保障妇女参政权。政治权利是妇女各项权利中最高层次的权利。今明两年正值市、县(区)、乡镇换届
,各级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的要求,重点关注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争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十五’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制定引导和推动女干部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努力提高妇女参政水平。抓好女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有关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女性党员比例。积极鼓励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特别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村(居)民主自治中的作用。 2.切实保障妇女经济权。经济权是确保妇女人格独立和自身发展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保障妇女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平等占有权,特别要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土地经营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等权利。加强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就业能力。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就业机会,坚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扩大就业领域,关心女大学生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努力保持“女性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0%以上”。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要加强非公企业落实“四期”特殊保护,保障女职工享有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权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3.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教育。在加强妇女教育上,一要让更多的妇女平等接受高层次教育,增加妇女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水平;二要通过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扩大妇女终身教育渠道,逐步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特别要针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抓好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提高她们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应用能力。在加强儿童教育上,一要以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通过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支持,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二要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
4.切实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把妇幼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做好妇科病和儿童高发病预防查治工作,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切实健全权益保护机制。要把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平安湖州”和“法治湖州”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各级政府出台改革发展重要政策时,要重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为受害妇女提供紧急庇护、矛盾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关注特殊家庭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6.切实营造全面发展环境。结合“四城联创”和新农村建设,既要为妇女儿童创造舒适、安全、清洁、绿色的人居环境,又要尽可能地配套建设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和活动场所和相关公共设施。在加强文化大市建设中,要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精神食粮,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了把这些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着力抓好一批实事项目。为此,市里初步排出了“十一五”时期要实施的9项实事项目,其中妇女项目6项,包括巾帼科技致富项目、新型女农民培训项目、全面实施生育保险项目、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妇女生殖健康项目、农村计生科技致富项目。儿童项目3项,包括青春期健康教育项目、“春蕾结对”助学阅读项目、0至3岁阳光宝宝早期教育项目。应该说,这些实事项目基本涵盖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主要方面,对解决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这些实事项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强化措施,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尽快落实下去。当然,为妇女儿童办的实事绝不仅仅是9项,我市新农村建设“1381行动计划”中的大多数项目,都是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事项目。因此,只有把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思想体现到公共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政策对妇女儿童的特殊影响,我
们的妇女儿童工作才能扎扎实实地抓好。
三、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的重要理念,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3.形成合力要“有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广泛参与,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有位有为,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为妇女儿童发展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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