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事业最坚实的基础,所担负的任务繁重、肩负的责任重大,基层法院的工作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法院的形象,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作为基层法院一把手,面临的困难、风险和责任就更大,他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在法院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负有特殊的职责,这个职责就是领导法院干警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严格执法,主持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由此可见院长职责之重大。怎么做一个称职的基层法院院长的课题严峻地摆在我们的面前。我认为,基层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一把手的人格品位是前提,领导能力是基础,服务人民并多办好事、实事是宗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经济发展是关键。作为一名任职多年的基层法院院长,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当好院长应当具备的素质
法院院长的素质是承担领导责任的基础,是实施有效领导的先决条件。院长在班子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就决定了在素质上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更高的要求。
当好法院院长应当具备七个基本素质。第一,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维护党的权威和统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第二, 要有出类拔萃的领导能力。要具备五方面领导能力,即筹划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疏通协调能力、识才用人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第三,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迎难而上,拼搏进取,坚韧不拔,忠于职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四,要有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有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创新的举措,适用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第五,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注意增强个人修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自己的模范言行树立自己的领导威望,用人格魅力,感人、服人。第六,要有高超的能力和水平。有主见、有见地,能干、会干、让人心服,既能够在顺境中施展才干,也能够在逆境中大显身手,能够干成事,形成班子中的主心骨。第七,要坚持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果断正确地做出工作决策。
二、当好院长要履行好三种职能
(一)、谋划职能。一把手要为全局工作定方向,出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如果整体工作思路不清晰,没章法,工作就会越干越被动,路越走越窄。思路正确并且适当超前,工作才会越干越主动,道路越走越宽。院长不但要规划目标,提出任务,而且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法。同时要“吃透三头”:一是吃透上头,二是吃透下头,三是吃透外头。这是一把手的基础功。所谓吃透上头,就必须要吃透上头的精神。如果吃不透上头的大政方针,那就成了没目标、没方向的瞎子,不知去干什么。所谓吃透下头,就是必须摸清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果不了解这些,工作就不会有针对性,也就不能见到实效。所谓吃透外头,就是吃透外面的经验。其他地方的一些做法、经验,可以被我们引以为鉴,用来丰富我们的思路,找到我们的差距。这样才能汇众人之长,集众人之智,聚众人之力,把握机遇,抓住重点,正确决策,拿出好主意,想出好办法,把工作干好。吃透了三头,谋划的思路才有生命力。吃不透上头,违背上级的精神,上级一下禁令,你的思路就执行不下去了,甚至还可能受处分。吃不透下头,不符合自己那个地方的实际,执行起来必然阻力重重,事倍功半。吃不透外头,不能充分吸收外地的好经验,思路必然是狭隘的,有局限的,就会犯不必要的错误,走不必要的弯路,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所以,要吃透三头,最大限度地把思路谋划好,把工作搞好。
(二)、协调职能。院长是院领导班子中的主心骨、“领头雁”。领导班子能否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院长协调能力的强弱。一是注意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的关系。一般而言,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认识比较容易统一,矛盾和分歧往往发生在一些具体事情上。在遇到班子内部认识不一致时,作为“一把手”,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平时,要注意对班子成员的个性、修养、性格、爱好、胸襟等进行了解和掌握,以利于有针对性地、及时地做好协调工作,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二是注意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协调过程中要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取代”,保证各部门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支持,团结合作,形成合力。同时,要坚持耐心疏导,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三)、决策职能。当领导就必须会决策。决策是领导工作的核心。不会决策、不善于决策,就不是称职的院长。决策就是抓大事,就是抓事关法院前途的事情。为了正确决策,要注意克服事无巨细、事必躬亲;院长说了算、没有民主性;当甩手掌柜、不负责任等三种倾向。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使之建立在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深入到审判工作实际中去,深入到群众中去,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大、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摸清底码,掌握准实际情况,潜心研究和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三、当好院长要正确处理好六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服务大局
一是自觉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进审判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建立了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关注。二是十分慎重地对待党委对审判工作的不同意见,充分理解党委意图,力争达成共识,对沟通后仍有分歧的案件,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力求以满意的执法效果为维护全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服务。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干部述廉考评、党风廉政建设暨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分析等制度,坚持每年与党委签订廉政责任状,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正确处理好与地方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系,自觉接受监督
对于地方人大,作为法院应当主动接受监督,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主动通报工作,及时征求意见。为此,我院建立了《关于向区人大代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把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成立了通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将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当年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情况、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和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有重大影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审理情况等,书面向人大代表通报。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对于地方政府和政协,我们同样要多沟通、多联系,使之了解法院的工作,以求得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和理解。
(三)正确处理好开展审判工作与辖区中心工作的关系,服务全局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服务全局中的职能作用。二是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在基层、化解矛盾在源头的方法和途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实现了调解工作新突破、新转变,全方位调解网络的建立,提高了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维护了辖区的稳定。三是依靠辖区群众的大力支持。“一把手”要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紧依靠群众,聚民心,汇民智,集民力,随民意,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正确处理好班长与班子成员的关系,加强班子建设
班子团结是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是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要求。在班子几个人当中,由于各自的出身不同、经历不同、学历层次不同、所受环境影响也不同,所以会在很多方面存在千差万别,在问题的思维方式,对某一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对某些人的认识和看法上都会有所不同,这本来是正常现象,但如果不注意引导和把握,不注意协调和解决,就很容易造成班子成员间的误会甚至矛盾,影响班子的团结,影响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是工作的搭档、合作的伙伴,不是竞争对手,之间有分工,但不是分权。因此,作为一把手就必须注意加强班子建设,特别是搞好班子成员间的关系协调,抓好班子团结。哪个班子团结得好,班子的战斗力就强;反之,“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配合不好,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无从谈起。
作为“班长”,首先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两大素质,树立自己的权威,特别要增强自己的人格影响力。打铁须得自身硬。必须脚踏实地,持之以恒,永不懈怠,不断前进,做到“在任一天,奋斗不止一天”。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力倡发扬民主,善于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畅通党内民主渠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只有形成了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的人人向前、个个争先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的院长才是合格的、优秀的一把手。
但是,一把手还要具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胆魄,敢于拍板,大胆决策。千人当家,主事一人。不要怕没有采纳不同意见会被人家说成对班子成员不尊重,落个不民主的名声,“求同怕异”,片面追求“全票”效应。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班长”还要保证决策过程中的“集中”,做到高屋建瓴,统筹兼顾,把握宏观,控制全局。但必须明确这样几个界限:反对个人说了算并不是反对集中正确意见;提倡充分发扬民主,也不是意味着任其自然,各行其是;有的同志意见不被采纳,甚至对其进行批评和纠正,不等于压制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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