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根据中央要求,省委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既秉承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是今后五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继续解放思想。近年来,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一些领域和环节,创新的力度不够大,防范的措施还很比较薄弱。比如,在招投标工作中串标、挂靠、陪标等问题,防不胜防,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还比较明显。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行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破解难题,树立起欠发达地区更要在体系构建上有所建树的观念,以奋发进取的锐气,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要坚持提高认识。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科学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把完善惩防体系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一项具体任务,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最大程度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率、最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一总体目标,加大源头防范的力度,为我市实施“两创”总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注重结合,彰显特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以创新的思路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这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近年来,我市突出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这一重点,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操作机制,既实现了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又有效防范了腐败,实现了体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践证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深刻认识到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创新的过程,在深化改革上下力气,在源头治理上做文章,进一步提高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推动工作创新。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大胆破解难题,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全局,以关键环节的突破推动整体,这是一条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同样适用于我们反腐倡廉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针对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新特点,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薄弱环节,大胆探索实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
二要推动制度创新。惩防体系建设要做到有的放矢,就必须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切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标。比如,在行政审批方面,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效率问题,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依法审批的原则不能松,高效快捷的要求也不能忘,不断创新审批制度。
三要推动理论创新。市委近期将召开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在这个会议召开前,各地各部门要对近年来惩防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和评估,一方面,要总结经验,把好的做法上升为理论,形成长效制度;另一方面,要找差距、找不足,分析原因,理清思路,为今后五年的工作打好理论基础。[nextpage]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防体系建设
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实质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防体系建设。
一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风政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要把关注民生、关注群众利益,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一方面,紧紧围绕我市“农民增收六大目标”、项目建设“两大千亿”工程、“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等民生工程,完善相关的监管配套制度,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市委市政府为民、利民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惩防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中,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部分内容,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六大支撑点。教育侧重于教化,是基础;制度侧重于规范,是保障;监督侧重于制约,是关键;改革侧重于创新,是动力;纠风侧重于遏制,是抓手;惩处侧重于处罚,是手段。六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各地各部门下阶段要根据市委出台的实施细则,出台相关的工作方案,在市委实施细则的框架内,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分别提出要求和目标,提高惩防体系的整体效果。
三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涉及的工作任务、工作要素、工作对象、工作主体很多,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基本构架上,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在工作对象上,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工作措施上,要进一步细化、深化廉政教育社会化、行政权力公开化、操作行为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方式民主化的具体措施,提出具体的目标。在主攻方向上,要抓住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重视预防和解决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有力的措施保障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学习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认真部署、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成为“内行人”。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培训、研讨等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规划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抓好落实工作。市委出台《实施细则》后,年底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出台工作方案,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具体责任人员,量化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在增强责任、全面推进、细化措施、形成亮点上下功夫。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协调机制、督查机制、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及时上报。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力导致任务未能落实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离不开一支能战斗、善服务、可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十项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真抓实干、严于律己的表率,创一流业绩,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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