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政府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总的原则和要求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做到不能提拔重用,得到提拔的坚决撤下来,同时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对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尤其是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第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要以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解决不认真、不及时和拒不履行职责为重点,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效能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四条禁令”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完善投诉工作机制,健全投诉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要健全机构,完善机制,研究制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逐步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面向社会的各项服务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以及重大项目全程办事代理制、联审制、绿色通道等制度,为投资者、创业者和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服务成本。今年特别要对安置房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实行综合审批、“一站式”审批,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的步伐。
第三、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要围绕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重点是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温州实际,今年我们还要对商品性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管理使用出租出让的情况,财政周转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重点工程竣工移交的情况,工会技协账户管理使用的情况,工业区用地情况,康庄工程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切实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巩固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的成果,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全面推进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扩大招标范围和规模;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要治理整顿政府机关和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要坚决治理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隐性负担以及公路“三乱”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工作。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深化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推进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核算,建立工程建设指挥部重要岗位惩防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深化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切实做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拓展领域、扩大规模、管办分离、监管有力。要不断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类交易制度、监管制度以及内部工作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乡镇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负起总责,带头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搞好廉政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监察、审计机关的领导,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严肃责任追究,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