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以建设“学习团体、正气机关、服务部门、和谐团队”为目标。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细工作流程,规范部内运行机制,创一流业绩,迎十七大的召开。
一、规范人事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一是规范组工干部调入制度,把好组工队伍的“进口”。建立组工干部“凡进必考”机制,对凡是调入组织部门的干部必须经过“两推、两考、一试用”环节方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二是建立组织部门内部轮岗制度,提高组工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对在同一岗位上从事干部工作时间在20xx年以上的同志,适时进行轮岗,通过多岗位锻炼,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使组工干部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增强本领,真正成为“组织工作业务通”。今年,部内有3名同志进行了交流轮岗。三是全面推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考核法。制定了《县委组织部目标管理手册》、《县委组织部干部“季度”绩效考核办法》,将20xx年工作目标按基础指标、自定指标、创新指标分阶段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每季度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物质奖惩、评优树模、岗位交流、提拔任用相挂钩。四是建立组工干部约束机制,规范组工干部言行。先后建立了《组工干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文明办公制》、《工作效能告诫及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对组工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办理相关事务、接待来访者和保密等工作做出了严格要求,对违反规定的组工干部实行限期整改、告诫谈话、扣发奖励工资、待岗整改、调离岗位等处罚。
二、规范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事。一是完善了《议事决策规则》。从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讨论、表决到做出决策、形成纪要、决策督办等环节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完善了组织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制度要求全体组工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党委,每年在联系点蹲点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监督与指导联系点抓党建工作,真正把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实行《组织部工作日清月结》制度。部领导安排工作时均明确相关要求及完成时限,当日能完成的必须当日完成并向领导做汇报,接受领导审阅。组工干部在月末的组织部工作会议上总结本月所干的工作、完成情况,由部领导当场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四是完善《部务公开制度》。对部务公开工作实行了“四规范”。规范公开内容,将部务公开事项分为重大公开事项和一般公开事项两类,分别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或公开栏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对各类公开事项,根据实效要求合理确定公开时限。需要长期公开的,装订成册发放给群众;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前,将公开事项报主管领导审核,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在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方可公开;规范监督形式。通过建立《部风监督督查员制度》、《部风监督联络员制度》,对部务公开实行全方位监督。五是规范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广泛听取联系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存在的问题,并在下次干部监督联系会议上通报处理结果。六是完善了《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制度对县委组织部信访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及办理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按《组织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办理,或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规范工作流程,用制度管程序。一是出台了干部考察工作流程。流程根据自治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将整个考察细化为考察前准备、进驻单位考察、重点对象考察、综合分析、考察反馈5个阶段,26个环节,将换届考察的方法及步骤,具体安排,召开哪些会议,每个工作环节的政策要求,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和相关材料等内容进行整理,使整个考察内容清晰化、具体化。二是出台了办文流程。将各类文件及文字材料按上级来文、下发文件、内部材料三类分别制定流程,实现了从公文的起草、审核、批示、分发及来文登记、归档、承办、传阅等一系列综合性的公文流转全程管理。三是出台了办会流程。把组织部门涉及的各类会议分成十五个步骤,大到确定会议议题、起草会议材料并印制装订,小到席签的摆放、话筒的调试等均做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县委组织部还将办会流程发放到每一名组工干部手中,要求每名组工干部每年至少独立办会三到四场(次),做到人人能办会,人人会办会。四是出台了办事流程。制做了《**县委组织部对外业务工作流程图》,将干部调动、退休审批、工资审批、科级干部请销假、档案调阅、因公(私)出国(境)审批、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支、“三老人员”申报审批、党员互助金审批、党员电化教育等12项程序较繁杂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并公开,使党员干部群众对自己所需办的事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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