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9月25日上午8时许,湖南省交警总队在岳阳、益阳、常德、衡阳、邵阳、怀化等6个省级考场,统一进行了销毁贿考香烟的警示教育行动。烈火熊熊中,价值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被付之一炬。(《长沙晚报》9月26日)
原来这是湖南省交警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将当天收缴到的一些考生贿考时用的香烟进行公开销毁。而且,这些价值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实际上大多是从考生中一包、二包中收缴到的,考生的贿赂的成本是很低,但参与贿赂人之多,却可见一斑。
比起现在一些贪官动辄数额就在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来说,无论是送香烟的考生还是从中斡旋的教练员及考官来说,可能都并不把它当作一回事。一些不法教练员还从中谋牟利,他们和驾校附近的个别商店达成了协议。以极品芙蓉王香烟为例子,学员一般在商店以75元一包的价格购得,然后交给教练员,但教练员并没有将这些香烟送给考官,而是自己收了起来。考试结束后,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教练员会将香烟退回,而通过考试的学员所买的香烟,教练员则收了起来,然后悄悄地以每包50元的价格卖给商店。这样,商店每包赚了25元,教练员则赚了50元。为了双方合作“亲密无间”,商店往往在自己售出的香烟上做了记号。
然而,一包香烟的腐败有时并不亚于那些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腐败。首先,考官也许只是只收了考生的
一、二包香烟,但因此徇私情让不合格的考生过关,无疑又给社会制造了一个“马路杀手”,今后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知要带来多少祸害。湖南长沙就出了个黄妮娅,相隔不到三个月连续二次撞人,第二次还是在拿到驾照后连撞7人,不知这个考官是否得了什么好处。其次,“小处不检点就容易出大问题”,从违纪到受贿犯罪其实并没有很远的距离,许多贪官的犯罪就是从收受一些小礼物开始,看到并没有事情就继而胃口大开成百万地收,而且
一、二包香烟是小数但长年累月地收可能就是个大数了。再次,即使是收受
一、二包香烟也是在败坏我们的社会风气,社会因此形成一种不送礼就寸步难行的氛围,使规则遭致破坏,法治环境无法形成。因此,一包香烟的腐败绝不可等闲视之。
湖南省交警总队打击一包香烟的腐败,以此来告诫考生、教练员、考官,的确不是在“作秀”,而是有着其积极的意义。不过,这收缴上来的价值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不是伪劣产品,作为一种非法所得,从性质上说是国家的财产,应当在收缴后进行拍卖,然后将所得钱款上缴国库。湖南省交警总队作为开展警示教育行动没有也并非一定要以烧毁方式才能进行,而且交警总队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也无权任意烧毁国家的财产。我们希望,今后执法部门要用合法的手段来对付不法的行为,良好的动机不能作为越权的借口。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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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烟的腐败也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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