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制度建设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找准结合点的精神,坚持“四抓四促进”,做到在结合中制定制度,在结合中完善制度,在结合中执行制度。
一、抓住关键环节和部位,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在管人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探索干部提拔变动初始提名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听取纪委意见制度。制定“干部活力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纪委监察局协办
(二)在管财方面: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公示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帮困等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民政局主办,市纪委监察局协办
(三)在管权方面: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制定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办法,建立透明的矿产资源开发公开竞争实施办法。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办,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办
二、抓住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滁州大建设、大发展
紧紧围绕东向发展、工业强市和城镇化“三大战略”制定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大滁城”建设督察督办实施意见。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简化程序,大幅提速提效,完善升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制定进一步优化“大招商”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和招商引资考评办法。积极完善和延伸“一表式”收费办法,降低市场中介组织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商局主办,相关部门协办
三、抓住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勤政和效能建设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农村“三资”管理有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完善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推广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国资委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四、抓住制度执行这个关键,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细化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行为,最大限度压缩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行政问责制度。研究制定行政首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考评办法。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法制办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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