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暑期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触颇多。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思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下面就谈谈我对暑期学习的点滴体会:
1、发展的教师教学观
处于这种职业境界的教师认为,教师是一种发展学生、完善自我的职业,能以服务社会为自己的职业理想,并从服务社会的高度赋予自己发展、完善的实践意义,明确自身发展与学生发展的互动关系,在发展学生中发展自己,在发展自己中服务社会。他是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从专业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教学,反思自己的情感,净化自己的品德,完善自己的智慧。他能够自觉地注重教育行为的科学和教育情感的理性,并不断地追求着学生发展和自我发展的更高效益。
2、教师角色的转变
在过去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很多教师只满足于在其中扮演“教材的执行者”的角色,这和教师本身的教学观有关,也和课改以前我国的大教育体制环境以及其对教师的相应要求有关。但在新的课程改革的要求下,再走老路,在教学中按照课程的严格规定亦步亦趋地进行操作,而很少发挥教师的自主性,那就很难再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了。那么新课程对教师新的要求是什么呢?
通过魏书生老师的讲座我认为新课程要求教师努力和学生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学过程首先是师生交往互动的过程,这种交往主要表现为以语言为中介进行沟通,教师与学生凭借自己已有的经验,用各自独特的精神表现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心灵的对话、意见的交换、思想的碰撞、合作的探讨,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它要求教师不仅有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要有角色的转化——从传授者、管理者变为引导者和促进者,同时还有个性的自我完善—民主的精神、平等的作风、宽容的态度、真挚的爱心和悦纳学生的情怀。此外,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也会受到很多启发,对学生有更多的了解,这些无疑对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
3、学生地位的转变
变过去传统的被动学习状态的客体地位为主动学习的主体地位,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我爱学”、“我会学”,真正让学生成为主宰学习的主人,学习活动参与者、探索者与研究者。学生是共同管理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者,这个观点必须牢固地札根于教师的头脑中,切实贯彻于课堂教学的实践中,这是培养学生主体的必然要求。因为只认识到这一点,教师传统的一些做法才会相应地改变,才不会像以往那样强迫
4、在学习新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这次学习是我收益很大,我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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