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是今后20xx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坚持四个结合。
要坚持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教育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教育的有效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想,必须长期坚持。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还必须辅以制度进行约束。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系列决策意图,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源头治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要坚持规范行为与规范权力相结合。权力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人事部门掌握着一定人事权力,许多内容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把规范人事权力运行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任何权力腐败都不是与生俱来、孤立静止的,往往与环境、行为、思想等有着密切关联。因此,我们在规范人事权力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从点滴小事入手,从日常行为抓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前移关口,杜绝漏洞,这既是预防腐败的起点,也是预防腐败的目标。
要坚持解决自身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从宏观上讲,人事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有两项基本任务,对内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法违纪等问题;对外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防止不正之风等问题。这两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都非常重要,都不能放松。尤其是后一个问题社会影响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因此,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敏感问题上,切实加强对各类敏感热点问题的监督管理,真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要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既符合人事工作特点,也有利于人事干部成长。从人事系统的实际情况看,预防腐败的任务比惩治腐败的任务显得更为直接、更为现实。因此,我们既要惩治于已然,更要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腐败特点规律的系统研究,切实掌握带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把各方面工作想在前、做在先。要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搞好思想摸底,搞好预测预防,做到大事敲钟、小事敲鼓、无事敲木鱼,切实把问题和苗头消灭在萌芽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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