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专项治理”心得体会
在全市公安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贯彻和落实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应该做到“克服四种消极影响,抓牢四个工作重心”。
一是克服“形式上”的消极想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厅今年内一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措施。治理工作影响力大,工作要求高。但是,在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之初,一些部门和民警简单的认为此项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只是造造声势而已,而没有针对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户证、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等六个方面深入地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治理工作仅停留在形式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通过学习、教育、宣传等形式提高民警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使各部门清醒的看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二是克服强调客观原因的消极倾向。治理工作既要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为建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提供动力。当前,我们的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大,不免会出现急躁和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治理效果。针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学习讨论端正民警的工作态度,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安排工作和学习,统筹兼顾业务和教育,合理协调形式和内容,使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治理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克服认识浮浅的消极认识。“六个专项治理”不仅仅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种形式,更应该是在行风评议和执法水平上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六个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学学文件资料,写写心得体会就达到了要求,而是应该把有效解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基本执法办案技能作为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
四是克服中心工作与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消极影响。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专题教育、“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大量警力和精力主要集中在以上工作上,因此造成治理工作与其它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于是一些单位产生了顾此失彼、疲于应负的现象。为更好的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到边工作、边学习、边治理、边整改,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相互兼顾、交叉进行,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齐头并进,以学习教育促进工作,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治理效果。
在避免四种消极影响的同时,要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特点和队伍实际,牢牢抓住“六个专项治理”的四个核心内容即:“深”、“实”、“长”、“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深”忌“浅”。抓牢深层次的问题不放松,杜绝蜻蜒点水,雨过地皮干。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六个方面的问题要逐一对照,认真排查,深刻剖析和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整改。在治理工作中,敢于亮丑,敢于刺刀见红,要通过采取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坚决把民警队伍中的深层次的问题找出来,这样治理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二是抓“实”忌“虚”。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要通过认认真真的学习,扎扎实实的排查,实实在在的剖析,切实可行的整改,立足长远的建制,真正把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避免走过场,图形式。
三是抓“长”忌“短”。从队伍的长远发展出发,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今年是我局的制度建设年,我局将整理和完善分局队伍规范化各类管理制度、预案等。同时,在不断实践中,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管理“空白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措施。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六个方面的问题,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涉案款物的管理,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是抓“新”忌“僵”。以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突破长期困扰队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民警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上,敢于创新管理机制,通过采取案案测评、集体议案、重大疑难案件会诊、精品案件讲评以及全面规范应用《公安网络执法与监督系统》,严把执法质量关,实现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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