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上周星期三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时光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光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xx年12月14日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法制小讲座,讲的人是温州市公安局洪殿派出所民警黄挺超叔叔。
他给我们讲了四个主题: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消极悲观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这四个主题。我从黄叔叔的口中明白:这是耳熟能详的《三国演义》中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言,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人要会勤·俭·劳·德,做人首先要有品德,除了从父母老师和书本中学习做人的道理以外,我们还要多学法律常识。只有明确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能够做,才能心中有把握,才能做好事情,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做一个以德服人的人。
我们还要做到下方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2。提高鉴别潜力。学会识别善与恶,不要随便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行为,凡是多向他人请教。
3。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要克服虚荣、攀比的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别人透露和炫耀自我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我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我,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以智取胜。
6。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物不要轻易理解。
我们很高兴能听到黄叔叔的讲座,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在今天这个激动的日子,我校迎来了省里的局长、庭长和科长来我校莅临检查,并且还召开七、八年级的《法制安全报告会》。
各位领导在介绍完了之后并开始演讲《法制安全》的重要性还告诉我们触犯法律的后果,例如∶抢劫、偷盗、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刑事责任。还有旷课,携带管制刀具。
千万不要因为哥们义气害人害己,更不能因为钱财而去抢劫,更不能因为刺激而去偷盗,更不能因受他人唆使而去犯法,。
你一旦犯了法最伤心的是你的家人,而那些因你年少无知被你伤害的人的家人的伤心绝不比你的父母的伤心少一点,因为你一旦犯了不可绕恕的罪,而那些因你而不完整的家庭怎么办,你为了自己或哥们,却把你养育成人的父母放在一旁,不顾他们的死活,你觉得这样对吗?
千万不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家要谨记这则名言。
每年我省都要受理110多件未成年人因无知而犯罪的案子,我国法律因此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法的法律。例如∶未成年人抢劫金额达到万元以上,应处罚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旦未成年触犯法律一并不公开审理。
如果你遇到危险,一定要冷静对待,如果你遇到侵害,一定在第一时间报警,因次我国还推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不会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般犯法的人是因为懒惰、不劳而获的思想,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没办法回头,只能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后彻底沦为犯罪嫌疑人。
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学堂,并不是你打架斗殴的地方,也不是你开始犯罪的地方,学校是使人尊敬的地方,使人爱护的地方,使人接受知识的地方,学校是师生的天堂,学校是和谐的地方,学校有家的温暖,学校有家的温馨。
在我们学校同学关系是融洽的,还有和蔼可亲的老师,和值得我们尊敬的校长,还有一系列的活动,使我们同学之间更相亲相爱,增进友谊。
4月20日,我参加了“高桥初中法制报告会”。在这场报告会上,我深受启发。
老师给我们讲了三个事例。
第一个是:20xx年12月的“三人分尸”事件。在这五个人中,有四个女孩,最小的也只有16岁,五个人都是在校或辍学的。他们在一个人的家中把另一个女孩杀死并分尸了。
在整一个过程中,这个女孩有三次的逃生机会,但是她都没有把握住,结果断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个事列让我知道:我们要学会有责任心,要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且要对自己负责。
第二个事例是:20xx年1月1日,湖南发生了连环杀人事件。一个14岁的少年,为了上网,曾把家里的鸡和粮食偷出去卖来换钱。就在这一天,他去向爷爷要钱,但是他爷爷不给,所以他就把他的爷爷杀了。但是被6岁的阳阳看见了,他又再次把阳阳杀了,并且还残忍的杀害了阳阳的养父和养母。
这个事例给我的启发就是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同时也是要远离网络,不在游戏和享受中丧失了成功的机会,更不要再钱财的诱惑下六亲不认,即伤害了家人,也伤害了自己。网络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就是“武器”,利用不好就是“毒”。
最后一个实例是:初二的一对同桌,为了一个铅笔盒,大打出手。
这个事例让我懂得:要学会真诚待人、宽容处事。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并且,我们要学会交友,要自尊、自主、自强;要学会自信,正确的认识自我,相信“我能行!”
在报告会上,老师给我们总结了5点:1。要有责任心。2。要学会守法。3。要学会宽容。4。要学会交友。5。要学会自信。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照着这几个目标去努力的,我知道,这5点是成功的奠基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指导民警日常执法办案, 2011年8月1日至8月5日,德兴市公安局在潭埠警官培训中心举行为期一周的法制员培训班,各单位选取的法制员23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结合当前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执法工作实际,本期培训班局法制科将主要就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事件系统办案程序、案例分析及案件评查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并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重点细致的分析、说明和解答。
为确保学习效果,培训班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生活制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出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整个培训期间管理有序、秩序井然,确保切实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强力推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星期三上午第四节课,黄警官到我们学校开法律知识讲座,他用自我多年的所见所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还告诉我们许多法律的知识,我们受益匪浅。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那些犯罪的人都是因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还有自身的坏毛病,没有及时改正,长大后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自我保护潜力弱,再加上社会上那些小混混的诱惑……所以我们为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潜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一名青少年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依法守法,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如: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2。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如:《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仅是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3。要做好,德、绩、勤、俭、劳,全面发展的人。还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自我的鉴别潜力,谨慎交友,切莫进行攀比,最后还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等。
黄警官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要是触犯了法律,我们就会断送了自我的前途,还会伤害了疼爱自我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
总之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保护自我,也为了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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