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筑牢安全防线,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数据融合,实现数据赋能,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方案解读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的共建共享是数据治理的关键所在,一体化建设是发挥数据价值的基本依托。”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筑牢安全防线,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数据融合,实现数据赋能,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府数字化建设发展形势如何?
《指导意见》指出,目前,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20xx年的0.6811提高到20xx年的0.7948,排名比20xx年提升了20位。推广的全球50个电子政务创新经验中,我国有5个实践案例入选。
“坚持系统观念,是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思想和工作方法。”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孙志洋认为,数字政府建设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其自身也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改革。《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提出了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对全国数字政府建设进行详细部署。
此外,《指导意见》提到,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还有不少突出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字政府发展先后经历了政府信息化筹备与普及阶段、电子政务建设阶段,信息技术实施架构和制度基础日益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长聘副教授李智超表示,现阶段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跨省市跨部门之间的数据融合和互联互通还不够,在数据协同共享上需完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助理韩志明认为,数据的共建共享是数据治理的关键所在,一体化建设是发挥数据价值的基本依托,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打破数据壁垒。
如何提升政府履职服务能力?
《指导意见》要求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举措,切实提升政府履职服务能力,以数字化转型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政府治理体系才是目的。” 孙志洋建议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支撑政府履职五大领域数字化转型,坚持改革引领、整体协同的原则,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数字政府蓝皮书: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2021)》中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指数为“高”以上的省级政府从20xx年的12个增加到26个,一体化政务服务在数字化转型中的率先突破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数字政府建设的典型特征。
《指导意见》还提出数字政府构建共享平台网络平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
“数据应用范围的拓展有助于激发数据红利,企事业单位可以对非涉密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利用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分析能力,有助于提高政府数据的利用效率。”李智超建议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共享数据进行脱敏脱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数据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安全审查;同时通过新兴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数字政府的建设将来的大趋势要向外网推进,这对于下一阶段的数字政府建设有重大的意义。需要确保在数据迁移和整合的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中央和各省级垂直管理部门需要做好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数字安全的平台支撑。
如何驱动数字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意见》提到,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
“传统的治理监管模式是基于统计部门收集数据,通过收集的信息来进行研判,存在滞后性。”李智超认为,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表现在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分时段监管向实时监管、事后监管向全过程监管、弥补性监管向预防性监管转换。
在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高恩新看来,传统的监管方式涵盖了物流链、生产链、场地,而新兴业态大致围绕着互联网平台,如何围绕着数字经济实现监管模式的创新将是较大的挑战。
如何适应数字经济推动监管模式的创新,高恩新建议,原有的监管体系需适应新业态的特征,从事后、片段式的监管转向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全链条的监管转型。
“了解新业态的具体特征是关键,监管体系要紧跟监管需求,不断地运用大数据技术来优化监管体系、监管手段,从而提升监管的效能。”高恩新表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要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的作用,通过大数据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市场进行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
此外,数字技术还有助于推动政策与企业的精准对接,“过去数字服务建设更多的是突出互联网+政务服务,而未来应该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精准对接服务对象的需求。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推动数字政府的建设有助于将惠企政策的信息直接对接至各个企业,让政策找企业,政策精准与企业匹配,降低了企业经营审批的成本,鼓励创新创业,助推数字经济发展。”马亮说。(郭涵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人民网
数字政府建设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数字政府建设当围绕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用数字技术,变革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内容与服务手段,让公众、企业办事更方便、更高效,带动数字社会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数字时代的到来,使服务需求、服务要素、服务价值、服务模式、服务渠道、服务体验都发生了质的跃升。当前,应着力在严控安全底线与安全防线的前提下,推进政府数据资源与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创新与创造数字时代的公共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20xx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特别要“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这为新时代政府服务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聚力数字政府建设、打通数字服务经络提供了重要指引。
数字服务是新时代政府服务的新坐标。数字政府建设融合了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数字化创新发展,既是转型升级的螺旋式上升过程,也是创新发展的新征途,将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业务模式与服务生态。就服务生态而言,数字服务将通过“数据服务化和服务数字化”,推动政府服务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其中,转型升级意味着将实现政府服务内容、产品与方式从大厅式、纸质的、线下向网络空间、数字的、线上转变;创新发展则意味着实现政府服务的需求发现、服务设计、匹配供给、优化改进的全流程数字化,将政府服务打造成数字产品。
数字服务丰富了政府服务内涵。“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赋予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新时代的新内涵。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级、多主体、网格化便民服务体系基础上,要充分应用“云大物移智”等新兴技术,打通数字服务的经络,打造精细、精准、人性、韧性、有温度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就是要让政府服务因服务网格化、网络化、精细化而泛在可及,因服务的数字化、精准化、有温度而智慧便捷,因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韧性化而公平普惠。
数字服务拓展了政府服务形态。“数字服务”有别于“数字化服务”。数字服务是数字化服务的结果,强调需求感知、服务设计、服务供给、服务消费、服务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是政府服务价值链、价值网的全面数字化,是多元而系统的数字服务形态。目前,不少地方的数字服务在形态上仍存在服务流程图片化、服务说明网络化、服务结果快递化等现象。比如,“证照”“批件”“公章”等仍是纸质的、需邮寄。虽然便捷了,但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转型,远远没有做到在“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的基础上,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如今,电子发票、数字签名、数字证照等被广泛接受,已经证明“数字产品”的价值。数字服务将极大促进信息与数据的便捷共享,发挥数据要素的功能,大大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数字服务创新了政府服务模式。“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便民便企服务新模式,使得政务服务越来越高效快捷。当前,只有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的大幅度提升,才能将这些服务新模式落到实处,推动数字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推行,政府审批服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面公开,“证照分离”、精简涉企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营商环境逐步改善,吸引外资的能力大幅提升。未来,还应针对“一网通办”“跨域通办”等领域的堵点、痛点,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居全球领先行列”的目标。
数字服务擘画了新时代政府服务新愿景。“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服务事项,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小窗口、大民生”“为民一件事”改革为契机,以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急迫需求、服务体验等瓶颈问题为导向,通过充分感知、精准匹配、智能供给和智慧评价,构建闭环、精准、精细、有温度的数字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务数据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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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
建设数字政府,好处多多。一是可以提高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二是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三是可以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
《指导意见》提出两阶段工作目标,并要求“到20xx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七方面重点任务。
“施工图”有了,“时间表”也有了,这就需要各地今后结合实际,树立创新思维、前瞻思维、系统思维,时时对标对表任务目标,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为此,应努力做好三个“要”。
要心中有责,有力有序抓紧推进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系统性的宏大工程,需要坚持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的建设思路,逐步构建全国一体运行、区域协同互补、基层百花齐放的应用体系。正因如此,更需将责任这根弦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始终,既要紧抓不松、抓紧不放,又要负责尽责、把牢把严,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要心中有数,开发用好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是数字政府体系的重要支撑。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解决“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问题,全面赋能政府治理和科学决策。适应数字化发展大势,政府部门也要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数字思维、数字技能、数字素养,增强学网、懂网、用网能力,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数字政府领导力和数字治理能力。
要心中有民,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数字政府建设,关键是要让群众产生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包括拓展均等普惠的民生服务,消除“数字鸿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继续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精准服务行业和企业、城镇和乡村的发展需求,同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等等。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已经多有探索实践,亮点纷呈。相信随着这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一定会加紧布局、加快推动、加力创新,在提质提效、赋能服务型政府建设上更快打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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