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区建国镇党委书记 丁文学
9月5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东风区宣讲团走进建国镇,通过宣讲团的宣讲和我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入学习,由衷地感到获益匪浅,现把自己学习上的一点心得分享给大家。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并增加了一些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违纪条款,等相关责任进行划分,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对于党员干部的指导性更强、理论性更深,这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更具有约束力。作为一名乡镇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将学习《条例》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相结合。新的《条例》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质内涵,明确了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和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理论保障。深入学习《条例》就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才能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凝聚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新的建树、新的作为。
二是要将贯彻《条例》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结合。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身处基层群众的前沿阵地,更应该按照《条例》的要求,将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基层和群众找问题、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在感情上时刻念着群众,在行动上永远为了群众,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将《条例》精神贯彻到位。
三是要将践行《条例》与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新《条例》将反对"四风"、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就是要时时刻刻做到自检自查,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解决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冷横硬等不良作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持廉洁从政,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经过本次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本人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有了极大的转变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开创"富民强镇"的崭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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