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通过认真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要加强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现在党内存在各种错误思想。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党政班子成员、全乡党员干部坚持"双学"即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不断树立和加强纪律观念。
第二,要从细做起,模范遵守党纪。要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时时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习惯。作为"班长"要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要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具体来讲,细化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及时同各村、各单位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工作考核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同各分管领导签定责任状,明确分管领导的包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站所、到人头,明确包抓人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要以上率下,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作为乡镇党委"班长",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五,要加强基层基础,实现弊革风清。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建立完善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把监督关口前移,认真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议制度,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向村级延伸,把站所负责人和村级领导向纪委述职述廉变成常态化。二是加大公开公示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农村"六权治本".认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四是加大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基层干部廉政防线。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随时发现,及时查处,对违纪的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执纪问责的教育作用。认真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三资"清理、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持续用力推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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