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中建三局纪委书记 田涛
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 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行动自觉
当前,企业各级党组织正在按照中央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学习《准则》、《条例》和学习党章具有一致性、统一性,我们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时,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并以此为契机,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这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强调,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并要求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党内法规体系以党章为最高位,依次为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党章作为党的一级规章,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任何党内其他法规必须以党章为遵循,内容不能与之抵触和冲突。此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的具体化,充分体现了党内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层次性。
二、准则和条例通篇体现了党章精神和基本要求
党章是管总的、管宏观和管方向的,涉及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是高度抽象和原则性安排,必须通过具体的党内法规进一步细化才具有可操作性。此次修订的《准则》、《条例》,通篇贯穿党章思维和党章精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必须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对党章有更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到更好地遵守党章,否则就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章的核心理念。《准则》、《条例》通篇贯穿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体现了党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准则》将适用范围从党员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内容。《条例》明确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纪律处分的首要原则,将纪律处分对象涵盖了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并在原有基础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德治与法治并重、立德与立规并行是贯穿党章的一条鲜明主线。《准则》、《条例》的同步修订充分体现了党章依规治党、以德治党的思路。《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准则》高线和《条例》底线,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准则》和《条例》是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的具体化,并详细规定了纪律处分的具体条款。《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等有关内容,都能从党章中找到依据。比如,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体现了党章第三条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体现了党章第三十四条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必备基本条件的规定要求。《条例》同样也是如此。比如,根据党章关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的要求,规定了"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关于"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的要求,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中规定了"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关于"四个服从"要求,在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中规定了违反"四个服从"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关于"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的要求,在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中规定了"遇危不救"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等。
三、通过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行动自觉
通过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可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可以反过来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和行动自觉,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杨晓渡副书记在中建总公司调研时强调,党员的党性体现在对党章思想认同的自觉性,体现在对党章要求实践认同的自律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有力契机,抓紧、抓好。
企业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用好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增强覆盖面,提高时效性,使《准则》、《条例》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以此来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用准则和条例来对照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
学习心得
——中建六局纪检监察部 王静
坚持原则 守住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转变原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明扼要提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需要遵守的廉洁规范,剔除原有的禁止项。体现出廉洁自律准则从思想的高度对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合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王岐山书记提出的"以德治党"概念的倡导。
一、正人先正己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同时,要加强清理门户,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甚至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的不在少数。王岐山同志提出的"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要"正衣冠、治治病",加强自身学习,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啄木鸟",树立"高线",守住"底线",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造一片净土。
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规定,如果不去执行,便都是空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为广大纪检监察人员指明了方向,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纪检监察队伍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并履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严肃问责。王岐山同志指出"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触犯"红线"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防止其越过法律的"底线".只有真正将《准则》和《条例》的实质精神了解透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当好廉洁从业表率,以推进企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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