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的出台
,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不可能取得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
提高执行力,学习宣传是基础。四项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和纪检干部精通,从而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解读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中央及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四项制度,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
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如对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和讨论决定环节等工作的检查。
提高执行力,加大惩处是手段。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采取加大惩处这一规手段。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疏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处理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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