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它严重侵害着我们国家的肌体,损害着我们党的形象。腐败不除,党风难正,民心难顺,事业难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反腐重在预防,需要内外兼修,除了不断加强外部制约机制外,我们应努力苦练内功,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抵御能力。在作风自律方面,值得注意的方面有很多,但个人以为,要做到坚定信念,防腐拒变,尤其要在“慎微”上面下足功夫。
我们都知道,那些反面典型人物的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为此,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首先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见贤思齐焉,见不肖而内自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要切切实实为师生服务。其次还是要加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省、自律和行政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做到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警钟长鸣,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人必有的浩然正气。
尽管反面典型不胜枚举,直至现在,生活中“不拘小节”的党员干部还是不乏其人,有的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拿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等一点点“小事”,无伤大雅;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有点小毛病,组织上也会宽容、原谅;还有的认为别人恣意腐败尚能逍遥法外,自己捞点蝇头小利,不足挂齿。甚至有观点认为,水至清无鱼,“不随俗”反而会被视为“古板”、“假正经”,会“疏远上级”、“脱离下级”,在社会上“吃不开”。这种观点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市场。
事实证明,一个在小事、小节上抱残守缺、有失体统的党员干部,很难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平和心态,站稳脚跟。量变会导致质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都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是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淖不能自拔,不少本来有能力、有抱负的干部就是这样被毁掉的。腐败犯罪,绝大数都来源于小事、小节和坏习惯的不检点。在目前反腐倡廉处于风口浪尖的态势下,对党员干部进行腐蚀、拉拢的手段已呈现出多元化、间接化、长期化的趋势,一上来就直接钱权交换的方式已经不多见。一些想通过特殊手段达到自己目的的人,往往善于“放长线,钓大鱼”:刚开始时都是些小恩小惠,通常也都不会向你提出什么要求,使你接受时不存戒心,如果欣然接受,那就和你拉近距离,再一次次逐步加大砝码,让你越来越出格,离党纪国法渐行渐远,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样浑然不觉,到最后即使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为时已晚,无力自拔。但如果我们在开始阶段即使对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小礼义正辞严,坚拒不受,下一次他可能就不敢再来。“包拯拒砚”,“羊续悬鱼”的典故,说的都是这个道理。
放眼世界,当今一些法治国家和地区,无不对贪污腐败行为奉行“零容忍”态度,这实际上也是“慎微”精神的具体体现。譬如香港,在反贪策略上即奉行“零容忍”,无论大贪小贪,即便是贪一块钱,廉政公署都会不依不饶、一查到底,由此,把香港从一个腐败“流行”的地区,打造成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我国的法律制度尚未达到“零容忍”的地步,大家都是普通人,面对种种诱惑,要想一生都一尘不染,彻底摒弃贪念,也确非易事。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应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强的党性作为精神支柱,严格自律,讲究言行“慎微”,注意自我“洁净”,避免“泥水上身”,在内心也筑立起一道“零容忍”的防线,有错必纠,绝不纵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既是党员作风建设的基本目标,也是厉行法治的必然要求,更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道。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清正廉洁,干净做事,既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切实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
古语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防腐拒变是每个领导干部一生的追求,任何一个真心实意为人民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视为头等大事,把勤政廉政视为生命的第一要义,无数干部就是靠着这种“高风亮节”,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做到了清廉为官,勤政为民,把全部心血献给了党和人民,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我们入党,当干部,是为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所以,我们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做到防腐拒变。
一、防腐拒变,要做到廉洁自律。
我们的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因而廉洁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的阶段属性的体现,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的一种表现,是共产党人光辉形象的一种特征。这种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也体现在党中央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上。1993年,党中央明确对各级党员干部提出“廉洁自律”要求,1996年党中央做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江泽民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江泽民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关系”。江泽民还谆谆告诫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千万不要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二、防腐拒变,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首先,要在形象上自重,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和神圣职责。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踏踏实实工作,看重自己的人生,珍惜自己的荣誉,塑好自己的形象。切记得意忘形之时,就是身败名裂之日。要在工作上以高标准为目标,生活上以下限为尺度,该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该得到的决不伸手去捞。
其次,在思想上自省,切实把好防微杜渐的关口。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点滴养成,做到防患于未然,“没有思想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经常“三省吾身”问问自己;一言一行是不是符合党员的标准,符合自己的身份?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时时处处注重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念之非即遇之,一动之妄即改之”,在头脑里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
再次,在纪律上自警,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在我们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批批党的领导干部被查处,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从中认真吸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最后、在工作上自励,用高尚的精神激励和鞭策自己。干净做事,凝聚民心,团结群众,奋发向上,真正把精力用在学习上,用在工作上,用在舟山教育事业的发展上。
总之,只有通过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慎独慎微,常思贪欲之害,党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念,自觉打扫头脑中的灰尘。使自己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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