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三个至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下面结合本职工作,主要谈谈队伍作风问题。
现阶段法院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思想作风方面,有些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一是有些干部没有真正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接待群众上访态度生硬,解决群众矛盾方法简单。二是有些干部服务态度差,言语不文明,仪态不端庄。
二、在学风方面,有些法院干部存在学风不浓、玩风过盛的现象。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有些干部不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二是有些干部不认真钻研法律业务,对本职专业工作不够熟悉。三是有些干部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学习提高,把业余时间和心思放在喝茶、聊天、打牌上。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有些干部抓落实不到位,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不够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工作拖拉,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二是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对己有利或容易做的事争着做,对己不利或有难度的工作则相互推诿。三是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对自己的工作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满足于一般化。有些干部政策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有些干部缺乏艰苦深入的作风,工作作风不实,喜欢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不注重工作实效。
四、考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奖惩机制,造成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如何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如何制定提高司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对策和措施,应是法院领导和政治部门研究探讨的重点问题。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就要切实解决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消除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不利因素,不断增强法院干部队伍司法能力,提高整体司法水平。抓好队伍建设,就一定要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内因,从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上入手。
第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必须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制度再优越,措施再有力,但如果队伍软弱、涣散,一切都无从谈起。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着力解决干部的“三观”问题。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干部队伍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就具有什么样的作风。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是作风建设的内因,解决作风建设问题,首先必须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入手,着力解决干部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好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用党的先进政治理论武装和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问题,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第二,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和司法能力的培训,只有切实加强学习,才能获得新知识、开阔新视野、启发新思路,跟上时代的步伐,从容应对时代的挑战。
第三,建立健全法院机关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效能责任追究制,从提高机关效能上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法官的社会良知和正义情感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正如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所说:“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然而,现行考评法官的方法对此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强调和关注,这是现行法官考评制度的一项重大缺漏。另一项缺漏则是疏于考评法官的法律专业素养。目前对法官考评的常见做法是,以法官完成工作量的多寡论法律专业素养的高低,以勤勉代替法律专业能力的考评。这种考评误导了被考评的法官,使得许多法官力争多办案却轻视对法律专业的学习和提高。
第四,改进领导干部工作方式,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以带动机关作风和审判作风不断转变。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剖析和查摆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才能提高自身辨别是非和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的全过程,做到决策之前抓调研,吃透情况,摸清实情,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决策之中抓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决策之后抓调研,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创新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为基层和法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院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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