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全省公安系统掀起了“五涉”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所全体民警在张所的组织下也进行了统一的学习,并且召开研讨会,大家在会上积极发言,深刻检讨自己,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下面是我参加此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一、理解上级机关制定警纪警规的重要意义
“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等警纪警规是上级公安机关对民警政治前途的关爱。人民警察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做守法的表率。然而,个别人存在着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在禁令铁规实施以前,一些民警存在着涉毒、涉车、涉枪、涉酒、涉赌等不法行为,不但对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通过“八条铁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
“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是上级公安机关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使命,经常超负荷工作,很多人都有职业病。面对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人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然而,有时亲朋好友聚会难以推托,“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的实施,给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能够得到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会得到民警职工家属的热烈拥护。
对“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不可存侥幸心理。从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总之,“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二、深刻剖析民警违反警纪警规的内在原因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五条禁令”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遵守“五条禁令”已成为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行为,并极大地促进了新时期良好警风的建设,其成效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果还不是很巩固,少数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整体战斗力。有鉴于此,省厅又于今日公布了“八条铁规”,作为规范民警言行的紧箍咒。
在各项禁令颁布后,为什么还会有民警明知故犯呢?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少数民警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从而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在市经济条件下,极少数民警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暗流冲击,思想动摇,意志衰退,有的甚至沉缅于花天酒地,成为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他们动辄酒后亮枪示威,抖威风,或者酒后驾车似竞赛,耍特权,有的抓赌以后自己赌,自认为无人敢抓,这些现象不一而论。这些都是公安民警平时放松学习、放松要求、缺乏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素质低下的表现。
三、 研究探讨贯彻落实警纪警规的有效方法
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省厅“八条铁规”是新时期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公安队伍。要切实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就必须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同时,还要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各方面的新知识,加强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地把学习纳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把学习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警营文明程度,使执行“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真正成为自觉行动。
在警纪警规面前,我们应该“言必行,行必果。贵在坚持”。我们公安队伍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对照问题,引以为戒,加大查摆和整改问题的力度;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决心,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的贯彻执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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