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实践与思考
税务局“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工作的开展,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管理评估、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融为一体,把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实现集中处理,解决税务部门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不断推行"扁平型"的组织形式,提高了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了税源管理,促进了税收分析,完善了税收工作。现将实践与思考汇报如下:
一、互动机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持续提升。征管质量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收入。20xx年我局完成增值税61.2万元,整体收入及增值税单项收入均创新高。
(二)提高了日常工作质量和效率。“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对各部门的提报和反馈事项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实现了业务工作的统筹安排。通过“四位一体”工作,实现了业务衔接互动和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任务,各查各的税、各做各的表、重复检查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改善了税收经济环境。通过查管互动、查评互动,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税收监管,基本达到了同类型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在化解基层一线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风险的同时,维护了地方经济发展秩序,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
(四)提高了认识,加强了组织领导。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我局积极成立了由局长求军扎西挂帅的互动机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进一步明确了互动机制的科学原理和认真贯彻落实互动机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
(五)抓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我局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互动协作制度,制定《某县国税局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机制实施办法》。为保证互动机制落到实处,使之成为长效机制,我局在工作中注重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六)抓分析,有效指导工作。税收分析是税源管理的“眼睛”。为有效指导开展各项工作,我们紧紧抓住税收分析这一重要环节,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通过互动机制健全税收分析体系,完善共享数据发布制度。二是采取计统部门与综合管理科共同分析等方式,实现各部门之间优势互补。
(七)抓核查,确保工作实效。为让互动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核查中,积极获取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数据,为纳税评估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实施纳税评估,遵循资料收集、案头评估、约谈举证、实地查验、评估处理的基本程序,坚持案头评估与实地查验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
(八)抓讲评,注重狠抓落实。为了将互动工作引向深入,我局对建立、运行互动机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协调和统一有欠缺。一方面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需要与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银行、统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经济的分析就离不开这些部门经济数据的统计资料,由于这些信息不能共享,且部分信息统计时限及口径存在不一致,使税收分析部分指标失真。另一方面目前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实施只是初步实现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只关注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下"我该干什么",没有形成"其他部门需要我干什么"的理念。
(二)信息技术运用有待增强。一是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的数据需要提炼、加工后,才能被税收分析所使用,数据分析监控报告滞后,使分析工作受到很大限制。二是纳税评估没分析系统运用力度不够,人机结合没有实现,大量评估数据人工计算费时耗力。
(三)联动机制的各个环节仍需完善。一是税收分析还停留在对税务部门内部现有数据的分析上,很少渗透到纳税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的分析,对数据说明什么问题,则很少有深层次的分析和建议。且大多是事后分析,缺少事中及事前分析。二是纳税评估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广度及深度。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和部分评估人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评估对象的局限性和评估税种的单一性。三是税务稽查联动执行乏力。从现实的互动机制运行情况看,纳税评估显然成为了核心,相对于税务稽查几乎游离于机制之外。多数的评估案件在评估环节中就已化解,实际工作中为税务稽查提供的案源寥寥无几。四是税源监控不到位。一是处在管理一线的税收管理员更应首先发现纳税人纳税异常现象,而实际是分析环节、评估环节、数据监控环节发现了问题,然后才督促税收管理员去调查核实和整改。二是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不过硬,综合能力不强,造成税源管理的质量不高。
(四)缺少激励考核机制。一是税源管理本身没有较完善的考核办法,量化的考核标准较少。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主观对比判断,无法准确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优劣,致使税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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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依据不明,影响了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促进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运行缺少激励考核办法。三、建议及对策:
四位一体互动机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各部门、各环节的方方面面,目前应注重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的成果转化与应用,将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凝聚和释放出来,发挥部门优势和整体效能,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强化协调配合,保障互动工作顺畅运转。联动机制关键在"动",特色在"联",各部门之间只有真正"动"起来,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应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互动机制的相关制度,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可以被其他部门共享和应用。
(二)建立联动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共享。一是重点强化税收分析、预警监控、查询分析、数据发布、报表处理等功能,增加联动综合管理功能,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处理应用、数据提交整合发布的支撑点。二是加强四位一体互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平台开展任务发布、结果反馈、提交管理建议、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并尽可能全面地覆盖行业经济信息。
(三)强化各环节职能,做实四位一体互动 。一是发挥税收分析导向作用。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税收分析,及时发现反映税源发展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准确的线索和导向,提高管理效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通过国、地税间信息对比分析,直接带动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提高纳税评估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提出分行业、分税种纳税评估方案,规范评估流程,按照评估重点或疑点纳税人的生产规模、经营性质等情况,分别实施综合管理科评估和税收管理员监控评估的二级评估。对发现的一般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反馈综合管理科;对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骗税违法嫌疑,需要立案查处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坚持务实管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整顿规范,以阶段性"战役"推进税源互动管理。三是增强税务稽查的促进作用。坚持以稽查促分析、推评估、强管理的工作思路,使稽查成为强化税源管理的"助推器"。落实稽查与管理双向反馈制度和"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由稽查部门通报当月案件查处情况,有针对性的以稽查建议书形式及时向征管单位反馈各项检查的基本情况、典型案例、存在的税收问题、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稽查信息。以稽查建议为纽带,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四是强化税源监控力度。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划分税源监控的职责和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控。分解户管事项,进一步分析、充实、调整与四位一体互动机制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岗位和职责,将税源监控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岗、分解到人。逐步实现主要依靠税收分析成果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对于税源监控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反馈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稽查环节,促进税收分析质量的提高,为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提供准确的目标和方向。
(四)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各部门参与力度。推行联动管理税源的要切实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考核考评。将分析员的分析质量,税收管理员,评估人员,稽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量化、细化。定期发布通报,督促整改,让各部门清楚各自的工作绩效和所处地位,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二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联动管理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对联动环节中工作质量不高、反映问题不实、应反馈未反馈及反馈问题不落实的,工作质量较差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工作的开展,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管理评估、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融为一体,把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实现集中处理,解决税务部门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不断推行"扁平型"的组织形式,提高了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了税源管理,促进了税收分析,完善了税收工作。
四位一体”互动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各环节的有机结合,以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又促进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根据省局和州局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工作,并强化了税源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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