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荣辱廉耻扬浩然正气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刻提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精辟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成为引导社会风尚的一面光辉旗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物质文明的日益繁荣,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条件;精神文明建设的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着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与此同时,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注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科学文明、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艰苦奋斗,是当今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必须看到,社会生活中还大量存在着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违背的现象,它不仅严惩地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并消解着国家的综合国力。为了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社会就必须有个共同的思想基础、共同的道德规范和稳定的内在秩序。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抓住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成为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精神支柱。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其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就会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就会混沌不清。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八荣八耻”抓住了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根本,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保证。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明荣耻、辨是非,昂扬向上,奋发有为,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作出自己巨大的贡献。
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直接催生了蔚然成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当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八荣八耻”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贯彻“乡风文明”的要求,以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文化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努力营造浓厚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今年,着重突出“三抓”:一是抓阵地。利用现有的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开辟廉政文化阵地,不断拓宽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对象,由党员干部扩大到整个社会,延伸到青少年群体。二是抓载体。继续运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电教、文学、漫画等载体的作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寓教于乐、寓教于理,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辐射力。三是抓效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廉政文化工作的认知程度,不断增强自身的文化素质,以适应廉政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加强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各项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明廉耻、树新风,努力推进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建设经济强市、构建特色城市、实现跨越发展”和奋力打造“实力乐平、魅力乐平、诚信乐平、平安乐平”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全市纪检机关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纪检
监察各项工作中,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做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者、忠实执行者、自觉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要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要紧紧围绕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治理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 认真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现象,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
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滥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继续清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一步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要把解决损害农民利益、伤害农民感情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力度。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全市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严格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损害发展环境、影响全民创业的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继续加大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视对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规
范政府投资行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健全民主集中制,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要加强廉政监察,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克服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促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加强效能监察,认真贯彻景德镇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创优我市发展环境。要创优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理顺投诉机制,完善投诉办法,建立健全便于投资创业者投诉、上下联动的投诉处理网络,解决多头投诉、多头受理,相互推诿、效率不高的问题,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保护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创优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发展环境的“长治久优”。
(八)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思想建设,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纪律建设,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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