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具有交通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认为,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关键是建立具有交通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交通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交通部召开了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形势,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各级交通部门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交通部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既要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又要保持交通又快又好地发展;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交通行业稳定,深入推进本系统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特色。
在提高认识的过程中,要注意针对目前少数干部存在的“喊得响,抓得松”的现象,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克服治理工作“难抓”等畏难情绪。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交通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重,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在手上,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落实到位。
二、抓重点,狠抓交通建设领域的治理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突出重点。交通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点,围绕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以及公路经营权转让等重点环节,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全面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要着重检查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经营活动的‘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在内部管理机制上,是否有漏洞或薄弱环节。坚决纠正在交通建设领域中存在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格查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交通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家属子女等)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三要抓整改规范,重点是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抓“两头”,全面推进治理工作
抓“两头”,就是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具体地讲:
一方面要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和政策吃准、吃透。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四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认真把握和实施各项治理工作,力求收到实效。
另一方面要密切结合交通实际,把全行业的情况摸清、摸实。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行业的情况。要针对交通行业自身的特点,发现和掌握交通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确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法规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要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下面基层单位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成功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手有典型,为长效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奠定基础,促进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
四、抓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根本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制度。对现行交通建设市场的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措施和各种规范要求进行清理,并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要围绕交通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廉政合同的执行力度,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继续配合各级检察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2、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投资人招标制,规范投资人招标管理。开展建设项目代建制等试点工作。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交通行业社团管理,完善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等,充分发挥社团对企业会员的约束作用。
3、建立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我省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事业单位要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五、抓查处,严肃处理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交通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在查处过程中,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在商业贿赂活动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交通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工商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网址和信箱,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商业贿赂的每一件来信来访,都要及时进行转办或直接督办,凡经查实的都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署名举报给予反馈,并将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六、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要求,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常抓不懈。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分兵把口,抓好各自分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通过落实责任制,把治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交通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全系统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的领导要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还要派出督察组对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通过狠抓落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交通建设新局面,确保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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