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议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雏议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而司法公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最在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就根本谈不上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地出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和动荡的根源。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当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恢复和修补;当社会主体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根据法律规定自行调节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从而将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总之,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法治,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才能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由此可见,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而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着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此,笔者仅仅结合个旧市的实际,探讨人民法院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几点浅见。
一、法院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功能。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最终的裁判者应当享有充分的裁判权。凡是可以诉诸司法解决或应当诉诸司法解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就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审判功能,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这是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任务。所以,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中,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为个旧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个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首先,要在全院干警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一是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这种理念应该是以正确的政治观,坚持党领导司法的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为前提的。每一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如此才能自觉把握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认识,确立法官职业道德信念。正确的思想是正确行为的先导,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信念,就不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行为。因此,我们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认识,确立法官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服务人民的道德信念。
其次,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廉政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根本,以法官遴选为手段,以道德建设为先行,以行为规范为载体,以形象建设为要务,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尤其要值得重视的是:在班子建设上注意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审委会班子二位一体的建设;在廉政建设上,仍然以强化内部监督为主,自律加他律,积极探索健全“四不为”和廉政保证金的长效机制;在教育和预防上把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作为主要内容;在机制上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能力建设上要实施对法官的系统培训;在提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遴选上,要提升中层干部遴选的竞争性,同时推进大学生考试入法院的工作;在行为规范上,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在法院机构建制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进人调入,健全配齐法庭人员的各项工作。
第三,扎实加强审判业务建设。以提高司法质效为核心,以专题调研为途经,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要务。要对法院内部审判业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确定重点课题,合理部署,采用集中与分散,点面结合,集体与个人结合等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组织开展专题分析研讨,力争对审判业务中一些突出问题统一认识,统一适用法律的尺度。
第四,进一 步加强本院建设。首先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制定本院改革的具体发展规划,落实五年改革纲要,全面推进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机制、审判机构、管理体制深层次改革,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其次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办公条件和法院建设上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实现新审判楼的开工建设,并做好对大屯、鸡街和卡房三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积极加强法院互联网建设,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第五,认真加强管理机制建设。要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约束激励为主导,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为手段。制度以审判、队伍、司法行政分类管理而设定,新增的制度要以自身管理能力而定,完善制度以明晰岗位责任、个人业绩评估和强化激励为目标,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列为法院今后构建和诣社会的重点内容。
第六,积极加强法院三个文明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把法院系统的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开创全院系统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三是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抓载体,抓具体,抓实事,抓落实,切实把各项基础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推进全院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四要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更新全院干警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增强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加速知识更新,加速素质提高,培养和造就大批各类法院人才,从而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五是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法院文化,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六是继续坚持调研兴院活动,充分体现出两贴近,即:贴近主题,按调研题目撰写论文。贴近实践,寻找审判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去调研。
(二)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依法推进个旧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和利用邪教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提高处置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市和谐;依法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要统一执法思想,投身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加大打击力度,狠狠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力求做到除恶务尽;认真总结办理案件的经验,准确、科学确定刑罚,并坚决贯彻落实好“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刑法原则。
二是促进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时,首先要坚持鼓励交易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次要坚持平等、中立的原则,无论是国有、集体企业,还是民营、私有企业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无论是本市的法人、自然人、还是市外的法人、自然人,只要其遵守法律、重合同,守信用,诚实交易,都要依法公平保护,依法促进全市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再就是要突出“实体公正,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个旧经济有序发展提供卓有成效的司法保障。
三是认真把握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依法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结构的稳步改革调整,继续推进全市金融、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注意维护法律统一性的同时,注意结合个旧国有、集体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经济社会特殊性和个旧国有企业较多的特殊性,在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政策导向,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在审理企业与职工,村集体组织与社员群众纠纷等案件时,要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做好庭前调解和庭外调解工作,既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引导企业和村集体组织的工作不要陷入被动境地,还要为企业、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推动全市城市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三)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依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个旧
第一,慎重把握敏感类纠纷的立案和审理。一是慎重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注意把住立案关,扩展处理此类案件的社会救济渠道。对因企业改制而引发的拖欠工人工资,欠交保险费的案件,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慎重处理。注意保护来个旧市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时,要注意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谐、相互扶助、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传统美德和相互尊重、互帮互助、爱护环境、举止文明的社会公德。三是在审理涉农案件时,注意保护社员承包土地的合法受益权。要严厉惩处假冒伪劣、坑农、骗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探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文明、环境良好、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四是在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时要注意立案审查,凡是对下岗职工没有安排方案和不能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要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性破产的规定,用活国家的政策,使其为构建和谐个旧,打造平安个旧发挥更大的作用。第
五、审理好行政案件,推进官民和谐。我们不能因为目前全市的行政案件不多,类型也比较单一而忽视这项工作。要把案子办好办精,以适应个旧市行政职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发展需要。
第二,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全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出《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借专项整改活动的东风,迅速行动起来,抓出实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集中清理执行历年来积案的实施方案,确定执行的重点、措施和目标并向市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真正建立起个旧在执行工作方面的社会威慑机制;配合政法委,开展好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协助政法委清理、撤销单位、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他们支持与配合,执行中遇有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切实依法、文明执行。
第三,继续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除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3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0条司法为民的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和及时提供诉讼指南外,一是要在审判各个环节上体现公正与效率,规范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耐心听取诉讼人的诉说,从程序上显示公正。二是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特别是“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有条件地推行判后答疑的做法,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三是积极实施司法救助,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四是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困活动。法官要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规范的言行体现审判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把严格公正高效文明司法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切实做好在院内庭堂审案的同时,还要把法庭开到农村乡镇、矿山去,开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开到广大的中小学生中去,以案释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为企业,为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司法难题,尤其是认真抓好挂钩单位的涉诉信访、依法行政以及社会治安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还要进一步完善大信访格局和信访联动机制,实行信访工作关口前移,着力提高一审和再审案件质量,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创建“零上访”单位活动。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五,积极参与和谐社会与平安个旧建设。法院要严格把握好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除充分发挥法律手段惩罚犯罪,定纷止争,还要结合审判职能,运用以案说法、司法建议、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拓展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法院要切实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依法公正有效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坚持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着眼于矛盾纠纷的全面、妥善解决处理,防止就案办案,切实做到文明司法,防止激化矛盾。要坚持依法调解,支持人民调解,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各级法院要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和谐社会与平安个旧建设,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采取的措施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院必须紧紧围绕“抓班子、强素质、重基础、看实效、思创新、谋发展”的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发展思路,以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促进个旧市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推行“八项”方针。注重自身学习,政治统领建院;强化内部监督,公正效率塑院;牢记党的宗旨,司法为民创院;常怀律己之心,廉洁自律振院;身教重于言教,强化素质促院;大胆挖掘潜力,重现人才兴院;推行评价体系,创新制度治院;认准时代潮流,现代科技强院。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法官,创造性开展一个以凸现党的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司法宣传工作和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等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三)力求创新“六个”局面。一是开拓未来,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二是强化素质,取得队伍建设的新进步;三是严格执法,促进案件质量的新提高;四是恪尽职守,完善廉洁自律的新机制;五是转变观念,树立改进作风的新形象;六是以人为本,营造管理保障的新环境。
(四)贯彻落实“二五”纲要。根据最高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在体制改革方面,一定要坚持按照严格依法,从上而下,积极稳妥,健康有序的原则进行。在机制改革方面,结合法院实际,求真务实,选准切入点,使法院改革拥有坚实的基础,收到良好的实效;在队伍建设上,以法官待遇从优为趋向,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措施,积极探索法官职业化为主线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要继续健全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功能;?在司法行政上,探索新的法院经费保障的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司法行政管理上的运用;在组织问题的改革上,按上级法院有关精神确定本院改革的重点,采用抓点带面的方法,整体推进全院系统的改革。
(五)实现“四个一流”目标。全院要本着“抓班子、强素质、重基础、看实效、思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全院干警团结协作能力,密切各部门和全院干警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法官的审判作风,增强广大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执法意识,切实提高法院办案质量效率,努力实现“一流审判质量,一流办案效率,一流法院队伍,一流办公条件”的奋斗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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