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的思考
宿雪岗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伴随着法规不够健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盛行于不够成熟的市场经济时期。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主要的贿赂形式,普遍存在于商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为各国执政党和政府通过立法加以限制和禁止。
商业贿赂具有明显的违法犯罪主体,是建立在党政机关、政府官员、干部考察考核、职务晋升任命、权力运行监督、项目设立审批发放、资质资格审批发放、资产资金审核、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专项权特许权核准、资产项目估价评估、公检法案件调查审理、监狱羁押看管、商品和原材料销售基础上,独享和分享权力人员与需求者之间达成的权钱交易和利益转让行为。商业贿赂以权钱交易、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坑害国家、破坏公平竞争为显著特点。
我们不但要深刻认识到它存在的广泛性,更重看到它的危害性、隐蔽性和多样性。在当今经济社会中,商业贿赂就象扩散的毒瘤,把魔爪伸向整个经济社会的每一个领域、组织、系统、肢体,如果不能认真的检查和监督就不易发现,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理,就会长期的顽固的存在,就会破坏经济秩序,腐蚀政府官员,危害公平竞争,扰乱社会安定,牵涉领导精力,影响和谐团结。
商业贿赂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隐蔽性,因为商业贿赂将为双方带来非法的利益,所以贿赂双方做事都十分诡秘,口头达成协议,订立攻守同盟,交易场地特殊,排斥他人参与,回避同事监督,甚至不经财务不记账,人为设障无法取证。近年来,商业贿赂呈现出多样性,不再是过去的回扣,相继出现了赠送干股分红利、空设岗位领工资、空设头衔拿薪金、超低价买商品、超高价卖商品、资产低价转让、贵重物品转借、贵重物品赠与、代交费代付账、无偿或低价转让使用权、约定离职给付馈赠、转移施舍家属子女情人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仗,对策变化速度之快,令党和政府纪检机关所震惊。
商业贿赂的盛行已经严重危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经济社会发展。试想一下,这几年,有哪一件高官腐败案和官员倒台案,能够摆脱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的魔爪。
当前最有代表性的权钱交易案件,要首推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他从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开始,滥用职权,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等等。陈良宇所犯错误罪行,都与商业贿赂行为密不可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陈良宇不能从中得到非法利益,他就不可能铤而走险地去犯罪,而他每一次非法利益的取得,都是一次商业贿赂的权钱交易。可见,商业贿赂是多么发人深省和深恶痛绝。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首先要得到法律法规的确认,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依靠各级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依靠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依靠新闻媒体的大力配合,依靠和形成整个社会的打击和追杀局面。
概括的说就是要努力实现“四个得到,六个依靠”。由此可见,治理商业贿赂的复杂程度和难度。
因为治理商业贿赂不同于打击刑事犯罪、惩治经济犯罪和消灭民事犯罪,能够唤起人民群众的义愤和广泛参与,形成巨大的投诉举报之势,取得短时间征集众多线索的成绩。商业贿赂往往对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参与成员之间的相互包容,知情人的相互包庇,案件结果及危害性的隐蔽特征,为征集治理商业贿赂线索加大了难度。
治理商业贿赂的线索,往往来自知情人的被迫检举,来自贿赂人的不满情绪发作,来自受贿人的伙伴被抓被审被判,所以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一些商业贿赂参与者,就是基于这一点认识,才存有较多的侥幸心理,才敢于胆大妄为的去对抗法律法规,践踏法律的尊严,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后悔莫及。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面对商业贿赂的隐蔽性和多样性,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的高度出发,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章法。
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贿赂的主体资格,不能继续以往的做法,单纯强调政府官员、企业法人、董事长、董事成员、监事成员等等,要把眼睛和视线扩大到相关人员,包括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亲属朋友、经纪人、代理人、委托人等等,以至于从行贿主体转移至受贿主体上来,凡是对受贿主体行贿的都要提供法律依据,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地处理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确认,也要从调查各种社会现象入手,力争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禁止一切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着宁可错抓误审,也不可放任违法的思想,不断追求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尽可能用准确的法律法规条文,明确其所有商业贿赂行为,使商业贿赂参与者言行毕露,违法犯罪有法可依,让有欲望参与者闻风丧胆,让心存不轨者不敢侥幸雷池。
治理商业贿赂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依托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中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尤其重要。
对于政府官员和企业法人的政绩评价,不能单纯看他的经济效益,
还要看他的综合社会效益,要形成一整套完备的考核方法,重点是审查他们在效益产生过程中,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言行,有没有行贿受贿的举动,有没有侵害国家利益,多贪多占,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坑害国家,破坏公平竞争的问题。要教育广大的干部和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评审观,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官员及企业领导人的质询和评议,形成公开、公正、公平、全面的政绩考评机制。
让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对自己的政绩观有一个新的评判标准,对自己的言行有一个公正的估价,从而形成自觉的行为约束和限制。治理商业贿赂要高兴反不正当竞争的旗帜。
商业贿赂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法人不乐于或不敢于参与公平竞争,用感情、资金、财产、女色的付出取代竞争条件,获得竞争取胜的权利,从而得到想取得的经济利益。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真正把企业作为竞争的主体,让企业在竞争中得到加强和完善,让企业自主的参与竞争而脱颖而出,获取企业应当得到的利益,经济社会的竞争市场就能得到净化,企业法人的理智才可能战胜盲从,他们的商业贿赂行为才能大大减少,治理商业贿赂才不是一句空话,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形势才有可能大为改观。
所以,从这一认识出发,党和国家要高兴反不正当竞争的旗帜,切实把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建立有效的运行监督机制,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公开、合法。治理商业贿赂要大力削减人为权力和审批事项。
如果我们能够认真分析商业贿赂的原因和跟踪商业贿赂发生的全过程,就不难发现只有人和权再作怪。如果我们的党和政府,能够从这一点认识出发,大力削减人为权力和审批事项,借助于现有的条件,广泛应用高科技取代人力办公,利用计算机网络化办公,取代传统的人员岗位职守,更大范围的应用网络公开,电子化办公,人性无接触式事项审批,发挥电子市场运作的主渠道作用,一切需要审核和许可的事项和项目,按照公开条件,择优审核,公开招标,公正竞标的方法去办理,着眼于根除
产生商业贿赂的媒介,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审批事项,那么,商业贿赂就可以大幅度的减少,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化的权力与事项审批局面就可能早日实现。治理商业贿赂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的作用。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官员、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管理、诚信守法、违法提醒、违法警示等制度。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
要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减少特权,规范行政行审批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全面推行公开采购和网络报价制度,建立公开采购的平台,健全投资监管体系和运行审计监管制度。
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减少垄断,防止地方保护,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自律,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我们深信,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有公检法司的重拳出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定能够取得较大进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得到不同程度和不断的解决纠正,企业作为市场竞争运行的主体,会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不平等竞争只是暂时的,公平和公正竞争才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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