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关于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名下勤丰选厂承包期限内,龙飙所持70%股份及投资选厂龙飙所占70%所有权,转让给建厂时实际出次(70%出资:人民币大写 )王丽琼所有的事宜,经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
一、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所欠李伟全部款项还清后,龙飙所占70%股份由建厂期间实际投资人王丽琼所有。
二、现勤丰选厂法人龙飙若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失去执行力,如法人变更、法律纠纷或本人一切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都与王丽琼70%股份无关。
三、龙飙自愿以王丽琼建厂时70%出资(人民币大写 )作为转让费。转让给王丽琼所有,同时王丽琼不承担龙飙个人及勤丰选厂转让前一切债权债物,转让后王丽琼持有70%的股权,陈兵持有30%的股权,以上承诺求共同恪守。
四、在还清李伟全所欠款项后,根据20xx年xx月xx日,甲(1)甲(2)乙方签字的合作协议第一条至第四条执行。
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必须遵守此承诺。
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龙飙,承诺人:陈兵,受让人:王丽琼各持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地点:安宁市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转让承诺书范文2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余款付清后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转交后。甲方承诺不向有关部门再申请补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甲方私自补办,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4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8000元整(rmb)。转让之前先付一半转让价,待所有证件变更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 受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
4.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5.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④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5.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六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条协议之生效
10.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之附件
12.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2.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2.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2.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2.7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12.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5甲方(出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转让公司名称为泉州市誉达货运代理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为自然人独资,住所地:泉州市鲤城区小希夷曾厝商业宿舍7#-601室,经营范围:货运代理
二、公司的资产:
2辆车,牌照号码分别为:闽c-bd173和闽c-e9076,一并转让,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承担。
四、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 转让价款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 转让价款后,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 转让价款。但是,应当预留 元作为处理 车辆的事故费用。
五、产权过户
甲方收到乙方所有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一月内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六、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乙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九、权证变更时间
甲、乙双方于 日之内办妥产权证变更事项。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产权交易机构备案1份。
甲方: 乙方:
转让承诺书范文6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2、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该电动自行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4、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7xx市旅游局、xx省旅游局:
承诺人就参加xx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征集活动谨向xx市旅游局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参加xx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征集活动而创作的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从未发表。
二、承诺人自作品投寄且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xx市旅游局。
三、承诺人放弃其对应征作品的修改权。当xx市旅游局要求承诺人或xx市旅游局自行指定的第三方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时,除xx市旅游局书面同意,承诺人无权干涉上述修改或因此向xx市旅游局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无须征得承诺人同意,xx市旅游局有权采取任何形式对应征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五、承诺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印刷或电子形式,就该应征作品进行发表。承诺人不在任何时间、地点利用此次xx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征集活动或应征作品本身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活动。
六、xx市旅游局有权自行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无权因此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xx市旅游局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
七、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书项下的相关承诺,xx市旅游局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及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八、xx市旅游局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xx市旅游局免受因其作品参与xx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征集活动而导致面临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否则,xx市旅游局将追讨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本承诺书未经xx市旅游局同意,承诺人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否则,修改为无效行为。
十、本承诺书为“xx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的征集启事”的附件。
十一、如应征作品为个人作品,承诺书由作者签字;如应征作品为集体作品,所有作者均须签字;如应征作品为机构作品,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二、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生效;在未签字情况下,自作品投寄之日起视为生效。
十三、本承诺书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8西部产权交易所西安分所:
西 安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本转让方 向贵所提交 产权转让申请,兹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方转让的产权权属关系明晰,转让方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产权转让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分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性质变化问题;无债权债务纠纷;资产没有设置抵押、担保;无查封、扣押情况。
6.如本转让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9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余款付清后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转交后。甲方承诺不向有关部门再申请补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甲方私自补办,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转让承诺书范文10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
本实体/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馆徽标识征集启事》的前提下,向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提交给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的应征作品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并永远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
2、承诺人自应征作品完成并投稿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应征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在世界范围内许可的方式和途径下,无条件地全部转让给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承诺人在不违反本承诺书所有条款的前提下,保留其对应征作品的署名权。
3、承诺人放弃其对应征作品的修改权。当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要求承诺人或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自行指定的第三方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时,除非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书面同意,承诺人无权干涉上述修改或因此向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要求。无须征得承诺人同意,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有权采取任何形式对应征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4、承诺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印刷或电子形式,就该应征作品进行使用或发表。承诺人不在任何时间、地点利用此次征集活动或应征作品本身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性或非商业性活动。
5、承诺人确认并同意,非经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自行或为任何第三方创作内容与应征作品实质相同的智力成果,无论该智力成果是否与应征作品属同一类型或是否采取同一形式。
6、如应征作品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构成其基础的任何内容采用了由第三方享有知识的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则应征人承诺应自行从第三方处获得充分的授权,以使应征人能够履行本承诺的全部义务。
7、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有权自行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无权因此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因上述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
8、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相关承诺,并在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发出要求其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9、如由于承诺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而导致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未经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事先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修改或转让其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的承诺义务。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书项下的相关承诺,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及间接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11、承诺人承诺并保证其作品即使未进入初选、复选、中标的,但被承诺方采用其应征作品的非主要内容或部分内容的,不构成对承诺人的侵权,承诺人放弃并不得依此向被承诺方主张任何权利。
12、本承诺函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的声明、承诺、保证、放弃等事项可对抗承诺方提起的任何针对被承诺方的诉讼、仲裁权益。
承诺人(法律实体)(盖章): (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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