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服务大局明确争创任务,实行目标内容具体化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是中央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目标。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可操作、能落实的争创目标和任务。
1、推动科学发展。县(市)区、开发区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统筹”,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实施投资拉动、重大项目建设、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等重大发展战略。通过争创,当地gdp、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实现新的增长。市直部门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落实党和政府推动科学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提供各方面保证的实际措施。通过争创,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和质量水平要有明显提升,每年要有一项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肯定或表彰。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修缮重建水毁基础设施等具体任务。通过争创,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提高、乡风文明有新气象、村容村貌有新改观。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拓展服务社区功能、帮助群众就业创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具体任务。通过争创,社区管理更加有序、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区域建设更加和谐、实现“三有一化”目标。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各自推动加快发展、加强党建工作等具体任务。通过争创,国有企业达到增产增效、企业和谐安定、无重大安全事故、实现“四强”党组织、“四优”党员目标;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政行风建设达到群众满意;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党的工作达到全覆盖。
2、促进社会和谐。城乡基层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平安乡村,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城乡社区、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争创,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文明和谐社区比例达到90%以上。
3、服务人民群众。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党组织服务民生,围绕察民情、解民忧、传民声、聚民心,多为民办好事、实事、难事。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党组织服务民生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服务民生大厦),设立党组织服务民生协调指导中心、困难群体救助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维稳调解指导服务中心、民事办理指导服务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服务中心,以及其他指导服务中心。同时,设立为民办事大厅,整合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各地所有具有行政审批和相关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围绕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重建水毁家园和基础设施、住房保障和“暖房子”工程、教科文体和健康需求、社会安全和民主法律、便民惠民和优化环境等开展服务。通过争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做到哪里有群众呼声、哪里就有党组织回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党组织服务。
4、加强基层组织。县(市)区、开发区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推进街道社区“三有一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步伐。市直部门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乡镇和村、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党组织实现“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做到“五带头”、优秀党务工作者做到 “五个表率”的基本要求。通过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要达到50%以上;乡镇和村党组织“五个好”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管理型、服务型、学习型、和谐型社区党组织要达到25%以上;国有企业“四强”党组织比例要达到90%以上、“四优”党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高校科研院所标准化党支部要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要达到100%、党的工作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紧扣中心工作深化争创主题,实行实践载体具体化
根据中央和省委深化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的要求,市委以“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筑牢堡垒、促进和谐”为争创主题,开展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旋律的实践载体活动,开展以深化“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为重点的服务民生系列实践载体活动,开展以“筑牢堡垒创先进,履职敬业争优秀”为主要内容的实践载体活动,开展以“组工干部下基层”为带动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载体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围绕本地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把活动载体具体化,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进来。
1、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党(工)委要深化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党(工)委都要确定一个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以区域、系统为单位,做到创有目标、争有方向,增强创先争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各部门确定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要注意同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继续落实整改任务,兑现向群众的承诺;要注意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相衔接,整合、提高、深化和创新党建工作;要注意同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相衔接,努力做到目标一致、形成合力。
2、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深化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紧扣“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确定争创主题,以实施“三项工程”为载体开展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紧扣 “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确定争创主题,以创建党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为载体开展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紧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确定争创主题,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为载体开展活动。机关党组织要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走在前头”确定争创主题,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创建“三满意”机关和“三走进、三联手、三促进”为载体开展活动。高校、中小学校党组织要紧扣“走科学发展之路、办人民满意教育”确定争创主题,以“创建‘四师’表率、争做教育先锋”为载体开展活动。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紧扣“弘扬职业道德、推进事业发展”确定争创主题,以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为载体开展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扣 “扩大双覆盖、增强影响力”确定争创主题,以“学汇通、强党建、促发展”为载体开展活动。
3、坚持开展争创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开展争创活动,引导每个基层党组织把承担的工作职责履行得更好、每名党员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优秀业绩。要把党员公开承诺、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等日常开展的党内活动与争创活动融为一体,使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分领域分行业量化争创指标,实行考评标准具体化
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考核评比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把创先争优的普遍性要求具体化,不断提升争创活动质量。
1、量化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分领域分行业确定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县(市)区、开发区要围绕组织领导情况、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围绕夯实组织基础、发展集体经济、强化人才保障、服务民生、维护农村稳定、健全规章制度、培育“项目支书”、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服务民生、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以及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成效、各方面评价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高校、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围绕领导核心作用、统领发展能力、思想政治工作、班子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围绕组织建设、企业发展、服务群众、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内容量化考评标准。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也要围绕本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实际确定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
2、确定考核评比方式方法。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评比,要坚持群众评价与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考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对所属乡镇、街道、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考评。市直各系统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高校和中小学及民办教育机构、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律师协会及会计师行业等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考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群众测评等方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量考察和定性评价。
3、搞好检查评比验收。每年年底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运用考评验收结果,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建立健全着实管用争创机制,实行推进过程具体化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强化对活动全过程的跟踪指导,推动活动有计划、有节奏地向纵深开展。
1、健全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要对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分别由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设立创先争优活动系统指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本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各级党(工)委书记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制、党委(党组)定期例会、县(市)区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健全落实有序推进机制。建立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动力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完成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定承诺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党组织负责人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点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对联系点和分管单位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属党组织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进行1次。要把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践行承诺情况组织党员、群众有序进行评议。要对完成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赢得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健全落实定期督查机制。实行创先争优活动月调度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活动进展情况,采取组织基层党组织对照争创标准自查,同一领域基层党组织互检互查,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等办法,找出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健全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开发区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从所管党费中划拨一定额度,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5、健全落实后进问责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敷衍塞责、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要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诫勉,督促改进提高。
五、积极树立崇尚先进争创导向,实行表彰宣传具体化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挖掘先进典型,分层级、分行业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1、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网、手机短信平台和活动简报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力宣传在推动科学发展实践中创造佳绩的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加大向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的力度,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上水平。
2、积极总结选树先进典型。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事迹报告等形式,认真总结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3、确定表彰评比程序和奖励方法。评选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按照“两推三评两公开”的程序进行,“两推”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三评”即组织考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两公开”即评选前将先进典型的评选标准、评选名额向社会公开,表彰前将拟表彰对象向社会公开。分类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励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待遇。坚持自上而下考核,自下而上组织评比,逐级召开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大会,树立弘扬先进、崇尚优秀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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